传言日盛地税局否认 二手房个税征收扑朔迷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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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01:5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许慧颖 发自北京 征收个税传言近来仍甚嚣尘上。 自《第一财经日报》6月28日刊登《北京市地税局否认“7月征二手房个税”传言》之后,某二手房经纪公司表示,丰台区地税局已经开始印刷个税征收表格。但丰台地税局也否认
某位负责个税征收的工作人员十分隐讳地对记者表示,无风不起浪,虽然他目前并未接到任何通知,但根据以往经验并非没有强制征收的可能。 征收有法律依据 而国税总局的某些说法似乎与上述说法可以互相印证。国税总局工作人员表示,二手房交易征20%个税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有法律依据。而且相关要求执行的文件早在2003年就下发了,各地没有落实是政策执行不力,慢慢都要到位。 事实的确如这位工作人员所说,2003年北京市税收、财政、房产管理部门就已经联合下发《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通知》,但较尴尬的是,政策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贯彻实施。二手房交易20%的个税仍尚未作为办理产权过户的前提条件,就北京来说,各个区一直采取“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即要求个人自行申报。 而今年的传言像是去年历史的重演。在去年房地产新政期间,曾有媒体报道北京市朝阳区和东城区相继在二手房的产权过户工作当中,施行了“先税后证”。此举普遍被外界看做是房产交易个税“全面”开征之前的“试点”,但随后,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地税局的官员先后否认了这一说法。 此次传言同样起于媒体报道亦庄开征二手房个税,记者以卖房人身份向亦庄开发区分局咨询时,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要先税后证。而当记者表明身份再次询问时,工作人员表示本就应该按2003年文件执行。 目前,除传言中的亦庄外,其他各区分局目前均未实行“先税后证”。而海淀区分局工作人员对此说法并不认同。他分析认为,某个区不可能单独行动。任何一个区单独行动对卖房人来说都是不公平的,其间的矛盾无法平衡。 而在相关政策中,也确实找不到“先税后证”的字样,这就令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力度大打折扣。 征收导致税费转嫁? 如果说征收个税是必然的,那么也必然给市场带来不小的冲击。据了解,在6月1日全市开始对五年内交易房屋征收营业税后,已经出现业主将营业税部分或全部转嫁给购房人,从而导致二手房价格短期内上涨约3%~5%。因此业内人士担忧,一旦强征个税,这20%也会转嫁给购房者。 我爱我家方面表示,如果全市开始征收个税,这将导致二手房价格上升,进一步拉动一手房价格持续攀升。下面数据可以看出购买二手房要比一手房多付多少相关费用: 其一,购买一手房:①1.5%契税,②2%公共维修基金,③贷款、过户、律师、办证等相关费用约为0.5%。相关费用合计:1.5%+2%+0.5%≈4%。 其二,购买二手房:①1.5%契税,②5.5%营业税,③一般中介公司平均代理费2.5%,④贷款、过户、律师、办证等相关费用约为0.5%,⑤个税:若原房价为5000元左右/平方米,现价为8000元左右/平方米,出售时差价3000元征收20%个税,即征收个税600元,相当于征收总房价款的约8%。相关费用合计:1.5%+5.5%+2.5%+0.5%+8%≈18%。 由此,在供不应求的市场中,如果卖方把所有相关税费转嫁到买方头上,即购买同一总价的房屋,若是一手房则只需额外支付房款约4%的税费,而购买二手房则需额外支付房款约18%的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