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个税 北京不会大范围强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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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 13:24 法制晚报 | |||||||||
亦庄二手房交易开征个税 各区县地税表示没有“跟风” 近期 本报讯(记者 张焱 张丽锦)今天上午记者核实,亦庄开发区地税部门已于6月中旬开始“强行征收”二手房转让交易个人所得税。而朝阳、海淀、宣武、东城、丰台等区县地税局则表示没有接到市局统一强征的文件,近期内不会实行“强征”。
国家早在2003年便出台《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二手房交易征收个税——除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交易时免征个税外,其他房产交易均按(售房款-购房款-合理费用)×20%征收个税。但北京在实际交易中,政策一直未落实。 记者咨询朝阳、海淀、宣武、东城等区县地税部门,他们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市地税局强行征收的通知,近期内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化。 中介反馈 中大恒基的一项调查显示,30%的消费者认为强征个税是合理的,这使他们在心理上得到一种平衡。亦庄强征个税后,有28%的亦庄房主表示暂时不出售房产了。中大恒基预测,亦庄二手房交易量会下降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