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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又获第一殊荣 去年个人出租屋纳税2.88亿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00:31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专电 广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2005年广州市个人出租屋纳税总额达2.88亿元,居全国第一,而今年1月至5月该项税款已经同比增加了61%。

  据悉,从2001年开始,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所缴纳的税款每年都以近50%的速度在增长。去年5月1日开始实行《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后,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启动促进了税源的控制,2005年个人出租屋纳税总额高达2.88亿元。

  据广州国土房管局租赁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今年底,全市出租屋要100%符合出租条件。截至今年4月底,广州摸查在册的出租房屋中还有近10%左右的未进行登记备案。 罗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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