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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龄房六一前签合同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09:2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 通讯员黎阳) 在西城地税局昨天举办的“开放日”活动上,西城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购买两年以上但不足五年的房屋,即使在6月1日前交了定金、草签了意向书,或者正式签了买卖合同,只要没在6月1日前到税务局办理缴纳契税、营业税相关手续,都不能按两年以上免营业税的旧政策享受免税优惠。按照新规定,从6月1日起本市开始执行五年内二手房买卖不予免征营业税的政策。

  关于人们热切关注的购房时间的确定问题,这位负责人明确,纳税人销售已购住房的购房时间,可按契税完税凭证、契税核定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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