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溪县国家税务局 孟明保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是国税部门快速发展的机遇期,也是深入税收改革的关键期。竹溪县国税局紧紧围绕省市局工作部署,立足贫困山区县实际,唱响管理主旋律,致力实现国税工作新突破。
一、精细收入管理,实现收入新突破
一是加强税收与宏观经济税源的分析。收集、整理“十五”期间全县各类经济指标,综合分析国税贡献率,税收收入增长率,国税收入占GDP、财政收入比重,税负弹性等指标,科学预测“十一五”期间全县国税收入规模和增长速度,从总体上掌握税基以及经济税源的变化趋势,明确加强管理的关键点和着力点。
二是加强分行业、分税种分析。分行业、分税种研究分析税源及其税负变化情况,摸清税源底数及潜力,提高税收分析预测水平,好纳税评估等税源管理工作基础,加强行业动态监控管理。重点加强对全县水电、茶叶、农副产品加工等骨干税源行业税负调研分析,通过调研全面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掌握税源增变化,科学预测收入目标,增强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三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与分析。将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全部纳入县局统一监控、管理,实行重点税源包户驻厂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收入增减变化,做到月初有计划,月中有分析,月末有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税源管理的预见性和前瞻性。
四是加强收入质量管理。建立征管质量100%考核机制,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入库等征管质量各项指标均实行100%考核,与各单位年度公用经费挂钩,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实地与网上相结合的征管“六率”检查考核办法,打破部分征管质量指标95分现象,以高标准、严要求来提升收入质量,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年度收入任务突破4000万元大关。
二、精细税源管理,筑牢管理基础
一是实施科学分类管理。分区域、分乡镇,根据纳税人规模、性质、行业特点和信用等级等情况,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系,实施分类管理举措,对水电、供电、化工、茶叶、魔芋加工等重点骨干企业采取领导包户、税收管理员驻厂,实行跟踪监控、管理;对全县55户一般纳税人实施“户管”;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片管”。继续巩固化工和“七小”行业税收管理,加大小矿山和小药店清理检查。根据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税务检查等方面实施不同的管理。
二是加强个体税收动态管理。继续完善“电脑定税、双人监控、指标考核、定期轮岗、信息共享”个体税源监控网络,优化个体税收定额核定、调整办法,健全个体税收分类管理体系,巩固个体税收动态管理。加大普票推广应用力度,按月下达税收管理员用票任务,按月考核,按月通报,及时比对个体户发票使用与定税金额,随时调整定额。继续开展发票示范一条街和发票使用示范户活动,充分发挥以票管税、以票控税作用。研究、完善未到起征点和起征点临界点纳税人管理,确保税负公平、公正、合理。
三是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职责。抓紧全省局推广、普及税收管理员应用系统的契机,加大软硬件建设力度,配齐计算机设备,扎实开展税收管理员应用系统普及培训,不断提高系统应用和操作技能。积极研究、拓展系统应用功能和领域,整合税收管理员、CTAIS、金税工程等税收信息系统,实现有效的对接。巩固税收管理员巡查纳税人、管理组抽查税收管理员、分局长复查管理组的税源管理“三级”巡查制度,及时发现管理漏洞,督促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员考核机制,严格日常职责考核,作为税收管理员日常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有效解决“管而不理、管而不清、管而不明”的现象。开展年度“优秀税收管理员”评选活动,增强税收管理员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
四是扎实开展纳税评估。进一步修订、完善《纳税评估办法》,建立健全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严明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部位间的协作配合,加强纳税评估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定期通报,纳入日常征管质量和年度综合考核,以此提高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精细业务管理,提高征管效率
一是规范税收执法。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征收管理,严肃征收纪律,继续完善和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力度,从税额核定、涉税办理、违章处罚等环节入手,全方位、多渠道打造“阳光税收”品牌,增强执法透明度,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要以换发税务登记证为契机,充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搞好纳税人户籍清理检查,建立健全纳税人户籍档案,扎实管好“户头”、控好“源头”,真正做到户籍清、底子明,有效遏制漏征漏管。继续做好与工商、地税、编办、民营办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强化纳税人户籍信息的动态管理。密切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达到立案标准、稽查有难度的纳税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予以查处,提高税务案件查处和威慑力度。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系沟通,切实做好车购税清理检查和征收管理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所得税精细化管理。所得税管理是我们税务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去年,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创新管理举措,取得了所得税征管历史性的突破,同比翻一番。今年,要以“管理巩固年”活动为契机,从三个方面探讨研究实施所得税精细化管理。一要核准所得税户籍。扎实开展“拉网式”的所得税户籍清理,特别要加强对在筹建电站的检查,确保不留管理真空,明晰承建单位,确定纳税主体,挖掘所得税收入潜力。二要核实税基。重点加强对长期亏损、零申报、负申报纳税人的核算检查,查清原因,对症施措。三要完善征管办法。要在深入调查,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广泛研究,反复讨论的基础上,迅速制定出台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提升所得税管理质效。
四、精细政务管理,提高机关运转效能
一是完善政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行“一考双评”制度,“一考”就是继续实行全年工作目标综合考核,改进、优化综合考核机制,分岗位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管理,以考核评定工作绩效,以绩效定奖励等级和处罚对象,坚持奖优罚劣,做到奖罚分明。“双评”就是坚持各分局评议县局机关,纳税人评议辖区分局,以考评促进各项国税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建立工作情况按季报告制度,实施一季一报告办法,各分局在季度末5日内,将本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局写出翔实的书面报告,重大事件要一事一报,对交办、转办的督办事项事事都要报告,县局将对各分局工作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完善工作月报告制度,按月编制工作月报,及时向市局领导、各科室和县委政府呈报主要工作情况,为市局和县委政府掌握下情、检查考核和决策指导做好服务,加强汇报沟通,争取重视和支持。
二是严格政务管理考核。整合完善各类行政管理制度,将制度细化到各工作流程中,明确制度执行的环节、岗位、职责、标准和时限,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增强制度执行力。建立《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用权必负责、违规必究责”的权能运行机制,加强行政管理权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运作效能。
三是加强督办考核力度。建立完善工作督办考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月初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进度和时限,月中督办、督查,月末对当月督办事项逐一检查通报,严格考核奖惩,倡导言必行、行必果的工作作风。同时,要切实督导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在这个问题上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好头,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以及干好干坏的责任,都要由制度说了算,以此形成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好机制。
四是严格政务目标管理。建立目标管理体系,将各项国税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保证人人肩上有担子、项项工作有着落。对所布置的工作指定专职领导,定期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部署一项一项抓落实、抓出成效。建立科学的工作业绩评价机制,把每一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干部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之一,营造一个比才干、比实绩、比贡献的良好氛围,全面实现国税工作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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