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正文
 

房屋中介暗签避税合同将上黑名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10:3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黄玉迎)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对房地产开发商违反规定对同一套住房多次签订售房合同、房屋中介唆使买卖双方签订明暗两份合同的行为,将建立黑名单予以公示。

  据了解,市地税局在去年的房地产纳税评估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房地产企业多达243户,查补税款总额达2.3亿元。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个别房地产开发商及房屋中介与买
卖双方串通偷逃税款。开发商、房屋中介偷逃税款的手段主要有三种:一是对新购买的住房未办理产权证就再次转让,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使二手房转让变成新房销售,不仅使原购房者未缴纳契税,而且逃避了再上市转让应纳的其它各税。二是房屋中介唆使买卖双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为实际成交合同,另一份为办理相关税费的合同,从中逃避税款。三是对不足两年进行上市交易的房屋实施“以租代售”,即房屋中介在为买卖双方代理时将原购房合同改签为租赁合同,由买方先付订金,等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而且导致了国家税款的流失。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