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税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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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0:59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张 亮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1.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
消费税是国际上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我国自1994年开始征收。10多年来,消费税在有效组织财政收入和正确引导生产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征税范围、税目设置、税率结构等方面也存在着与当前经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此次政策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对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调节功能,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更好地引导有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