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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缴车船税须核对税额 如多缴可到税务局退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01:01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 通讯员索登明)车船使用税的征期到3月10日就将结束,到银行和车船税征收窗口缴纳2006年车船税的人明显开始增多。因为出现了多缴现象,昨天地税部门特别提醒:货车车主缴纳车船税时,要注意核对吨位和税额,避免多缴税款。

  门头沟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有车主出现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上的数据不一致,而造成税额与去年不同。记者了解到,由于机动车行驶证上的信息与征收系统登记信息不
一致,目前该局已为3位车主办理了退税手续。

  为此,地税部门提醒货车车主:如果发现行驶证信息与征收系统信息不一致(如核定载质量不同),一定要到车辆所属地税务机关的车船税征收点缴税,避免多缴税款。多缴了车船税的车主,可以到地税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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