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特派记者 柯学东、刘彦广、窦丰昌、刘旦、赵琳琳、舒涓、周方
昨天,本报在A3版报道了政协委员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应该由个人申报转向以家庭申报为主”的建议,引来大批网友在大洋网上发表看法。昨天刚刚抵达北京的全国人大代表也认为以“家庭为单位交税是发展方向”。
全国人大代表、湛江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揭晔告诉记者,现在把以家庭为单位交税作为我国税收的一种发展方向提出来。他介绍说,目前我国个税免征额标准定为1600元,照顾了低收入阶层,但是用1600元这个“坎”来一刀切,还是不太公平合理的。但是现在我们还无法采取以家庭为单位交税这种交税形式,因为一来我国对个人收入的核算还不清晰,个人不像企业那样有比较明晰的账目,我们又还没有比较科学和完整的核算体系,加上公民的诚信程度还远远达不到诚实报告收入的程度,很难知道个人的精确收入到底是多少。我国公民的总体生活水平还比较低,相关计算标准还没有达到要求,“比如赡养两位老人应扣除多少钱,全国分多少等级来扣除等等,现在都非常难定下标准”。
揭晔补充说,当然我们也无法回避国力的问题,“改革是有成本的,国家财政必须有足够的承受能力才能推行”,以家庭为单位交税对百姓是好事,但是国家财政收入将会损失一大块,这又将影响到其他方面的投资和建设。此外,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报税还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有冲突,例如对超生家庭的交税问题,一对夫妇违反计生规定生了3个孩子,如果以家庭为单位交税将至少会扣除夫妻两人和3个孩子的必要生活成本,但是这又变成了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一种纵容和默许,如何协调也是一个难题。
揭晔表示,以家庭为单位交税不会太遥远,到下一个五年计划再提,相信条件会更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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