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游归来莫忘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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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9:07 新京报 | |||||||||
游客应及时向商店索取“退税支票” 随着欧洲游的兴起,目前到欧洲旅游的中国游客越来越多,旅游之余通常都会“大肆”采购一番。中国税网纳税筹划专家李晓兰表示,去欧洲旅游时,要留意所前往国家的退税政策,在提供退税服务的国家购物,通常钱花得越多,退回口袋的钱也越多。
李晓兰表示,购物时游客要注意商店里是否有蓝白灰三色的退税购物专用标志。游客应及时向这些加盟商店索取“退税支票”。 要注意的是,如果商店的全球退税支票首联是蓝色或粉红色,大多数可以现金方式退税;如果是绿色的,则只能以邮寄银行支票或信用卡划账的形式退税。 全球退税支票必须是购物当月加上1至3个月之内离开欧洲时,由海关盖章后方可生效。离开欧洲最后一站的海关盖章是惟一可以退税的有效法律手续。 本报记者陈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