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外籍人员个税起征点上升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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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 06:46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与中国老百姓的个税起征点提高800元同步,今年起,外籍员工的个税费用扣除额也将从原来的4000元上调到4800元。 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由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因此外籍人员的费用扣除标准也随之“水涨船高”,从原来的4000元,上调到4800元。
过去外籍个人的费用扣除标准4000元,是在800元费用扣除标准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附加减除费用标准3200元计算出来的。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附加减除费用标准3200元没有改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了800元,外籍个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也就跟着“涨”到4800元。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五种对象: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的外籍专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华侨港澳台同胞比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