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北京市正在考虑”,广州地税人士称:对“法定免税项目”按政策执行
本报今天消息 《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昨日表示,北京将考虑逐步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以前免税的收入进行清理,逐步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
王纪平说,个税免征额调高至1600元后,每年影响北京的税收将近14亿元。如果把税
前扣除项目(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综合计算,实际上,个人总的免税额大大超过1600元。考虑到政策过渡期的稳定性,这些扣除项目仍继续按照国家此前制定的标准执行。但在试行一段时期后,政府将根据税费的收缴情况,考虑逐步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扣除项目进行清理,并对其征税。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记者 严丽梅 报道:北京拟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征收个人所得税。广州是否也有类似的动作?今天上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市地税局和有关税务专家。
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今早接受采访表示,2006年开始个税方面执行的新政策主要有两条:一是个人工薪所得每月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1600元;二是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额也提高到1600元。此外,没有收到其它有关个税政策变动的消息。对于属国家法定的免税项目,广州市会按照国家政策执行。该人士介绍,广州前几年就已经对个税的免税项目进行了清理,对个人或者企业超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广州是并入工薪所得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介绍,去年12月23日,国务院公布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其中规定“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可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那么,媒体报道的北京拟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征收个税,到底怎么回事呢?暨南大学税务系主任於鼎丞教授今早接受采访表示:这里面是否存在误解?因为国家法规规定“三险一金”可免税,北京市地方政府不可能再出台有关政策去抵销国家法规。北京市可能是对不合理的免税项目进行清理,合理的、符合国家规定可以免税的项目保留下来,对类似有些垄断企业为个人缴纳超过工资总额20%的住房公积金征收个税。於鼎丞介绍,广州过去也有一些企业为避税或为增加员工福利,为员工多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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