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税务 > 正文
 

内资企业呼唤两税并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21:19 中国财经报

  记者 夏祖军 高铁彬

  喊了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问题,又到了关键时刻:在今年的“两会”上能否进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以期在2007年正式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年伊始,记者来到我国老工业基地之一的辽宁省,就这一问题采访了沈阳市的一些内资企业。通过盘点近年来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他们呼吁尽快实现“两税并轨”,为内资企业提供公平竞
争的税收环境。

  税负不公导致内资企业竞争力下降

  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沈阳防锈包装材料公司在同类产品竞争时吃过税负不公的亏。这家集科研、开发与制造供应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和惟一通过ISO9001及ISO14001质量和环境体系双认证的生产防锈材料的专业公司。

  自2002年美国两家生产同类产品的公司相继落户中国以来,沈阳防锈包装材料公司的产品就受到了激烈竞争。由于这两家企业享受外资企业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他们从国外进口的原材料价格跟国内差不多,而产品的销售价格却比国内的低得多。“他们的产品价格能降20%左右,但我们做不到,否则就得亏本销售。”沈阳防锈包装材料公司副总经理李伟哲介绍说,一方面,公司产品在技术上与顶尖的外资企业还小有差距;另一方面,在税收等政策上却有着很大的起点差别。在这种条件下,内资企业的出口

竞争力必然会受到影响。技不如人可以学习,可以奋起直追,但税收上的差别却导致了成本上的巨大差别,从而在产品定价上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公司在过去的3年里享受了15%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从2005年起因公司所在地不在开发区内,企业所得税又恢复按33%的税率征收,企业的生产成本也因此大大增加了,这使公司在与外资企业的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说起这些,李伟哲不无忧虑。虽然凭借自主创新,公司的产品目前仍能占据国内近60%的市场份额,但如果不能尽快实现“两税并轨”,为内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今后的市场份额将会进一步被挤压。

  作为我国通用机械行业中生产规模最大、技术力量雄厚、工艺装备精良的国有大型一类重点骨干企业,沈阳鼓风机(集团)公司倒不惧与外资企业竞争。公司财务总监吴凤琴介绍说,尽管企业所得税在公司所缴纳税收中的份额不大,但公司也希望能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按照33%的企业所得税率,2000万元利润要交纳66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按照外资企业享受的18%的税率计算,只需交36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通过计算,她对记者说,两种税率相差300万元,这不是个小数目。如果算上工资等成本因素,两者之间的差额更大。这有悖于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使得国内企业在同类产品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双轨制”所得税制模式产生逆向歧视

  “从辽宁省的情况看,2004年全省企业所得税完成211.5亿元,其中内资企业上缴180亿元,占总数的85%以上。虽然这组数字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但从中还是可以看出内外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上的差距。”1998年就从事税政工作的辽宁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杨亚男介绍说,早在2000年,“两税合并”的呼声就已出现。但在加入世贸组织前,我国内外资企业间的竞争形势并不严峻,虽然外资享受了许多超国民待遇,但因受我国法律限制,一些行业进入门槛较高。但现在不同了,尤其是步入WTO后过渡期后,竞争会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如继续实行“两税并存”的税收政策,无疑将直接加大内资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阻碍内资企业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本提升等方面的进程,不利于我国民族产业和幼稚产业的发展。

  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的“双轨制”所得税制模式,已经形成了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其负面效应正在逐渐凸现。有关专家分析说,这种逆向歧视主要表现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税率两个方面:目前,内外资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上存在较大差异。首先是税前扣除规定和标准不同,主要是坏账准备、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企业职工工资支出和福利支出,以及捐赠支出的列支规定不同。如对于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支出,内资企业不得超过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而外资企业的这部分支出则没有限制,允许全部在税前扣除。其次表现在资产的税务处理规定不同,主要是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规定不同。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内资企业由行业财务制度规定,而外资企业由税法规定。

  在税率方面,内外资企业的名义所得税税率都是33%,差异来自优惠税率。

  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造成内资企业竞争力的下降。有关专家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就产品市场竞争而言,由于外资企业税负低,产品成本也相对较低,这样,它就可以有足够的空间与内资企业展开价格方面的竞争;就金融市场竞争而言,由于外资企业税负与成本较低,市场竞争能力较强,因而盈利努力相对较强,从而对社会资金也就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在人才竞争方面,目前外资企业对人才最具竞争力的吸引方式是高工资,原因之一就在于内资企业存在计税工资概念,而外资企业不存在计税工资概念。对内资企业来说,实际工资超过计税工资的部分,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因而内资企业实际负担的员工工资,高于支付的员工工资。对外资企业来说,企业员工工资可以在税前据实抵扣,没有任何限制,因而,外资企业实际负担的员工工资与其支付的员工工资是相同的。

  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还会造成内资企业的行为扭曲。当企业之间由于税收待遇因素不能实现公平竞争时,处于劣势的企业必然会想方设法去谋求对方的税收地位,于是,企业的行为就发生了扭曲,一批“假外资”就会应运而生。事实也如此,一些内资企业利用种种手段“出国晃一圈”,而后便以外资或者合资的身份回到中国投资办厂,曲折地获得对外资的种种优惠。有研究估计,“假外资”占了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利用额的三分之一左右。

  目前我国已经步入WTO后的过渡期,如果不及时实施“两税并轨”,带来的后果将非常严重。本来处于相对弱势的内资企业就背着比外资高得多的税负,怎么能够与外资企业竞争,并取得竞争的胜利?本来处于相对优势的外资企业,还享受着大量的税收优惠,这让内资企业如何生存?因此,尽快实施“两税并轨”改革,既是大势所趋,更是迫在眉睫。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79,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