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难合并 并税之路越走越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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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18:27 《中国企业家》杂志 | |||||||||||||||||||||||||||||||||||||||||||||||||||||||||
商务部及地方政府担心并税影响引进外资的工作,这种担心值得商榷 自2002年以来,财政部、国税总局相关官员就曾一再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实施在望”。近年来,这种观点更是频繁见诸媒体,人们期盼着能在2006年实施新税法。然而,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最新表态: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草案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意味着,新税法的实施可能得拖到2008年,内资企业所得税率近期已无望下调——作为一
目前我国内外资企业的税负水平差异较大。内资企业名义上的所得税率是33%,实际税负为23%-25%左右;而外资企业实际税负仅为11%-14%左右。这种倾斜政策有助于吸引外商来华投资。我国至今已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超过4万亿元。2004年,在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外资企业的比重已达27.81%,利润比重约为31%。在所有企业中,外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占比约为23%,因为税收优惠而少交的税款估计超过400亿元/年。随着外资规模的扩大,以及向外资开放的行业领域越来越多,内外资企业之间的竞争全面爆发,且日益激烈。外企在资金、技术、跨国经营等方面原本就有优势,再加上每年400亿元以上的税收“红包”,内资企业的处境颇为被动。长此以往,肯定会影响到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现有设想中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草案相当温和。合并后的名义税率将统一为24%左右,内资企业税率下调9个百分点。至于外企,据金人庆称,将会给予外企政策上的过渡。这个缓冲期可能长达5-10年,在此期间,外资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变。今后对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地区企业还将继续实行15%的优惠税率。目前设立在5大经济特区之外的外企名义所得税率也有24%,并税前后相比并无变化。所以,对于老外企来说,近期内两税合并的影响很小;新外企中,也只会影响到非高新技术、非西部企业。 尽管如此,并税的阻力还是很大。这些阻力通常被认为来自于商务部及地方政府。它们担心影响引进外资的工作,希望能暂缓并税。这种担心值得商榷。首先,两税合并后还会保留一些优惠措施,与绝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为外企提供的税收优惠仍然较多。其次,引进外资需要讲求质量,目前只有30%左右的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我国能源、有色金属等资源瓶颈较大,且有不少制造行业面临着产能过剩的局面,没有必要大规模地重复引进低技术水平、高能耗、高污染的外资企业。最后,不少有实力的外商到中国投资,是基于战略上的考虑,真正吸引他们的并不是税收优惠政策。况且,既然早晚得合并税率,为什么不能挑在人民币升值预期较强的今日进行?我国外汇储备迅速增长有两个重要的原因:出口与外商直接投资。而外企出口额又占到了总出口的58%。调整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并税之路越走越长,个中原因却有些不明不白,只苦了内资企业,为了引进更多的外国竞争对手,您还得继续多交税。 (陈毅聪) 各个经济体的企业所得税率比较* 国家或地区企业所得税率外资企业名义税率 中国33%绝大多数为15%-24% 越南32%25% 菲律宾32%32% 新加坡20%-24.5%20%-24.5% 马来西亚28%28% 泰国30%30% 印尼29%29% 印度35%35% OECD经合组织(西方29.8%29.8% 发达国家)的平均值 *绝大多数国家实行内外资企业单一税率;有的国家在此基础上,对外资提供区分行业、限定年限等方面的税收优惠。 来源:作者根据相关资料整理 1994年-2004年,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情况(单位:亿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