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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明年将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06:18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记者 江国成) 中国税务机关计划2006年把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以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纳税人纳入监控范围,并将因出口退税、享受税收减免等因素造成的纳税额度不达监控标准、但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消息,在重点税源监控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重点税源税
收在全国税收中的比重逐年增加。

  随着税源管理的不断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提出了扩大监控面的要求,从2001年起重点税源监控标准不断调低,监控范围逐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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