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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拟按普通住宅计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8:42 京华时报

  市地税局透露二手房交易税收新思路

  本报讯 (记者 赵鹏)今后,本市的房改房、危改房等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有望不管这些房屋使用的年限以及面积大小,都可以享受普通住房标准的税收优惠政策。昨天,在中国税网举行的“房地产业如何面对税收挑战”论坛上,市地税局的与会有关人员透露了这一消息。

  据透露,根据最近各方面对二手房税收政策的反映,地税、财政和建委等部门正研究后续工作,相关政策正在上报市政府。针对一些特殊性个人住房的销售,比如已购公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危改房等,将给予一定保障。例如,在符合一定标准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普通住房标准的优惠政策来执行。

  这位负责人建议市民,相关二手房的交易最好请等一下,以便享受后续政策规定。

  《京华时报》(2005年7月14日第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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