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卖二手房赚钱就要缴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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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14:02 法制晚报 | |||||||||
针对市民关心的“卖二手房缴个税”问题 市地税局今天发出权威声音—— 卖二手房 赚钱就要缴个税 本报讯(记者 杨慧博) 今天上午,市地税局明确表态:二手房转让,按规定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今天上午,市地税局向新闻媒体发布今年上半年的整体税收情况。10时30分左右,发布会刚一结束,媒体立即就目前市民普遍关心的二手房转让缴纳个税问题向市地税局的负责人发问。 “转让二手房赚了钱的话,是必须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市地税局个税处副处长史晓军说,近几年来北京一直在征收这项税收。 据介绍早在1999年,建设部出台相关规定促进二手房交易时就提到要缴纳个税,2003年,本市又出台相关规定,仍然强调二手房转让必须缴纳个税。今年5月,北京再次强调了二手房转让必须缴纳个税的规定。 他表示,由于2005年以前涉及房屋过户的契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所以存在贯彻个税政策不太好的问题。今年,房产契税改由地税部门直接征收。下一步地税部门有意联合房屋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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