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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房交易所得税将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08:08 新京报

  业内透露,已购公房交易营业税和所得税将享受更优惠政策;政府部门表示,相关政策由市建委和税务局联合出台,目前还未最后确定

  本报讯(记者 张家齐) 记者昨日从业内获悉,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所得税将全免,业界指出原政策对部分已购公房征税存在界定难的问题,无法操作是促使政府改变原来策略的主要原因。

  千万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华国强透露,在日前举行的税务部门相关会议上,业界提出现行已购公房税收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

  按现行规定,已购公房转让时,4000元/平方米以上部分的所得要交纳个税,而且已购公房住满5年且是惟一自用住房上市交易免征所得税,一年内买房可退所得税。

  但华国强指出,这些公房在实际中难以区分,在办理退税过程中需要到街道等各个部门出具办理退税手续证明,相当繁琐,而且容易出现不公正操作。此外,按照生活常识,绝大多数业主都是在出售已购公房前买房,一年内买房退税的政策没有意义,而且多数人只拥有一套公房。

  北京市建委交易处负责人证实了此事,相关政策会由建委和税务局联合出台,最后以税务局意见为准,目前这一政策还没有最后确定。但华国强表示,税务部门已经对此表示认同,对原政策做了修改,操作细则可能由市建委近两日内统一公布。

  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表示,目前,经纪公司都在等待公房交易具体政策的出台,这将直接关系到大部分老百姓的利益,他前日预计昨日应该会公布,截止到昨日记者发稿时,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的文件,不过他已经了解到主要是对营业税和所得税实行更加优惠的措施。他指出,过去这些税收抬高了房价,减少了上市的房源量,不利于房价的平抑,此政策出台后将会进一步缓解二手房市场房源紧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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