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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者假缴税真避税 政策出台易落实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14:33 华夏时报

  个人售房增值所得税征收难 售房者假“缴税”真避税

  本报见习记者孙斌报道在南京传出“对个人售房增值收入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消息后,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获悉,北京地税局正在研究个人房产转让中的个税问题,将对卖房者征收卖房所得价差的20%个人所得税。其房产转让个税征收力度的相关措施正在制定当中,并将于近期实施。

  政策出台容易落实难

  据了解,早在2003年,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就已经发布《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个人房屋转让过程中的所得应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地税局纳税评估处李任斌告诉记者,在北京,二手房转让所获得的差价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自有惟一住宅并且居住满5年以上的,可以免税。这一规定自个税法出台后就一直存在,但是由于客观条件所限,目前仍然没有征到一笔税款。

  “征税的困难主要在于难以取证,目前各区建委的房产登记信息没有联网,因此如果跨区买房的话是无法监控的,跨城市买房就更无法知晓。”李任斌表示。

  售房交易亟待透明化

  记者走访了中大恒基和“链家”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城区和朝阳区的几个房产转让个税征收试点。朝阳、东城两区都已加大征收个税执行力度,如不缴纳个税,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海淀区也正在加大个税征收力度。

  据房产中介表示,20%的税率对于一些个人投资的写字楼,商铺尚有约束力,但对于个人住宅交易基本难有作为。市民为了避税做法各式各样,由于交易情况大多没有第三方参与,且多为现金交易,双方完全有可能交易时用一套文本,而在办理各项产权证明时用另外的交易文本。“房子究竟卖了多少钱,只有买卖双方心知肚明,该出的20%我也出,但是基数是自己定,卖房子的差价我能说成是5万,也能说成是1万啊!”刚卖出房子的朱先生表示。

  由于缺少有效的税收监控体系,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目前尚很难落实,杭州市在对二手房交易征收了8个月的20%个人所得税后暂停征收,南京市目前在征收上也遇到了不小的阻力,如何让个人二手房交易透明化和程序化,将是北京市征税部门下一步要琢磨的机关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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