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卖房缴20%个税 专家称炒房者罪不至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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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 09:17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南京晨报》报道,都以为南京七部门稳定房价的18条政策出台后,南京楼市的基本面已基本明朗。但是,3日,南京市地税部门公布的“个人卖房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还是让许多人大吃一惊。突然袭来的政策不仅让许多房虫有一种“全军覆没”的感觉;不少开发商也直言,这是迄今为止出台的最为严厉的一项政策,南京楼市将为此备感压力。 继南京房管等部门出台南京“市八条”配套实施细则后,南京地税部门6月1日出台的
政策解读 比如市民以90万价格购进的房屋,转让时卖了120万,扣除90万财产原值和利息、中介费等合理费用(暂算1万),那么该市民将缴纳(120-90-1)×20%=5.8(万)的个人所得税。 各方观点 游资炒作将被遏制 江苏中住地产总经理袁人牛根据个人所得税征缴的第四点说明分析,由于对出售一年内再购房采用退税政策,实际上受影响最大的是游资炒作。而本地的投资者可以在出售房屋后继续买房,实际上个人所得税没有征到。对购房者心理的影响,袁人牛表示,最重要的是看相关部门怎么引导。 地税新政打击面过大 南大商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南京房地产市场处在成长期,政策制定不应该简单粗暴,打击面过大,不能照搬西方经验。房地产市场有问题,有严重的矛盾,但过分依赖频繁的政策制定去解决问题可能适得其反。该专家表示,专业炒家扰乱市场虽然罪有应得,但罪不至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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