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捐赠对象不同 捐赠者享受税收优惠也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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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11:35 法制晚报 | |||||||||
向老年服务等机构捐赠可全额扣除 文化事业则限制在所得额的30%以内 本报讯 热心公益捐款的市民将享受到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但记者昨天从地税部门了解到,按照税务部门有关规定,捐赠对象不同,捐赠者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略有不同。
据北京地税有关人士介绍,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我国税法允许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捐款的个人,可以在税前扣除捐款部分,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为防止滥用这一税收减征条款,税法对捐赠人及捐赠对象都做了严格的规定。 另据了解,不属于上述范围的捐赠或者纳税人直接给受赠人的捐赠,无论捐赠是否超过30%,都不允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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