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理财加油站_税务 > 正文
 

税务检查重点盯长亏不倒企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07:49 深圳商报

  税务总局出台规定规范企业所得税征管

  税务检查重点盯“长亏不倒”企业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陈二厚)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对“长亏不倒”的企业要作为纳税评估和
检查的重点对象,分析其亏损的真实原因,加强管理。

  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出台这一意见,是为了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其中包括六项措施。

  一是坚决杜绝侵蚀税基的违法行为,防止税款流失。密切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建立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的台账。防止关联企业利用地区之间和企业之间的所得税政策差异,通过税收筹划转移费用和利润,逃避所得税。

  二是加强汇算清缴。适应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管理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措施提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质量。探索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环节开展纳税评估,提醒纳税人加强核算,准确计税。

  三是强化评估。充分利用企业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对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额与评估额进行比较分析,审核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

  四是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大小、财务制度健全与否、企业设立时间长短、纳税信用等级高低以及所处行业不同等标准进行分类,采取不同管理方式。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范围,严禁不分企业规模大小和财务核算水平,“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对“长亏不倒”的企业要作为纳税评估和检查的重点对象,分析其亏损的真实原因。

  五是重视企业所得税年度、季度、月度的收入分析,掌握影响收入变化的重大因素,着重分析企业所得税收入与经济因素增减变化、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收入与流转税变化、利润变化、企业所得税收入与税基之间的弹性关系。

  六是加强国、地税局配合。特别是涉及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执行口径、纳税评估指标峰值、核定征收标准、专项检查工作等,要尽量保持一致。定期相互传递税务登记户数、变更户数、迁移户数及注销户数等信息,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互相把关。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税务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