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礼品个税 最高罚款三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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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10:4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 通讯员葛剑)春节临近,礼品市场日渐火爆,许多单位以赠送礼品的方式来答谢客户或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昨天,地税部门提醒,各单位发放年终礼品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将可能面临最高为税款三倍的罚款。 据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年度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和有价证
国家对偷逃礼品个人所得税的处罚措施是十分严厉的。如果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未收税款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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