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下放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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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 21: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31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进行调整。 《通知》规定,从2005年度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3〕73号)第一条第三款关于“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其他金融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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