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挥笔国家损失千万 深圳一税务局长判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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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14: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深圳讯 日前,深圳市中级法院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宣判,原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局长何文登以玩忽职守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国家税务局福田征收分局核税四科科长曾楚强也因玩忽职守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两人的行为导致国家损失近126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6月13日,刚成立的深圳市龙昶实业有限公司到市国家税务局福
1999年国庆节期间,何文登与福田国税分局发票科副科长邱伟南、商人洪钟标到惠东市游玩。洪钟标为了日后便于到福田征收分局办理抵扣税款事宜,在何文登所住酒店房间门口送给何文登10000元人民币,何文登予以收受。(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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