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只许拿回19万 金融产品有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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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10:18 和讯 | |||||||||
萧山退休的老张最近到杭州某银行买了一份20万元的信托产品,预计年收益率有6.5%,比储蓄利率高很多。可是他不知道,一旦那家金融机构出了问题,他那20万元只能收回19万元,甚至血本无归。 日前,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根据这个《收购意见》,如果银行或者证券公司被停业整顿,个人在银
选择收购比清算更划算 在杭州海关工作的小于两年前在文晖路某证券公司开了个股票账户。今年9月,他想把股票账户里的钱转到银行账户,却被告知账上没钱。一位业内朋友告诉他,这家券商已被行政接管,但他的资金不会有问题。小于后来换了家券商,“想不到放在证券公司的钱也会有问题。” 上海证券杭州解放路营业部的一位资深人士指出,政府出台这个《收购意见》,一方面是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热情,表示一旦金融机构出现破产、清算等问题,政府会尽可能维护他们的利益;同时也提醒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和判断能力,尽可能远离一些自己觉得不踏实的机构(如果信托公司根据协议将投资者的资金投向相应的项目,紧接着信托公司出了问题,政府是不予收购的)。 这位人士指出,比如本文开头的老张,信托公司违约将资金投向了别的地方,那他最高可得到19万元的赔偿,如果不接受政府的收购,他也可以签署参与清算确认书,参加对该信托公司的最后清算,若清算受偿金额低于政府收购金额,他也不得反悔。上海证券的这位人士指出,一般来讲,政府收购金额总会高于清算金额。据悉,对于绝大多数被撤消的金融机构来说,其资产能够100%清偿欠债的情况极少。10多年前广东一家信托公司倒闭后,参与清算的投资者只拿到了20%的本金。 不用实名权益难得保障 由于国债回购的收益率一直高于活期存款,过去许多个人投资者就绕过资金起点障碍,将自己的资金挂在单位或机构投资者名下操作。根据《收购意见》,由于这部分资金的真实性无法一一核实,政府将按照单位或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对待,也就是说,这部分个人投资者将无法获得政府的收购补偿。 据悉,尽管实名制已经实行一段时间,有些个人投资者在银行的存款并没有真正填写实名。一些把资金投向委托理财、信托等高风险产品的人,更倾向于用别人的名字甚至假名。业内人士指出,一旦这些金融机构发生破产,上述投资者将被要求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原始凭证等。如果名实不符,政府将不予收购。因此,个人投资者目前除了要妥善保管好那些有效凭证,更重要的是完成实名制的登记工作,尽早确定自己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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