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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释引热议 近9成女士将争控家庭财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8日 12:02  大河网-河南商报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老子给儿子买房子,没有儿媳的份”……

  备受瞩目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三(下称“新解释”)一出,人们议论纷纷,有观点认为,将改变传统的女性在家“相夫教子”观念。

  昨天,河南商报进行了调查。

  调查显示,九成女性更倾向于走出家庭,更努力工作,六成女性买房将更积极……

  观点

  新解释有点“重男轻女”?

  “新解释出来后,你的就是你的,我的还是我的,女人一旦离婚,相当于净身出户。”看到新解释,28岁的李玲直言心里不爽。

  李玲毕业于河南一所高校,和男友是大学同学,相恋8年。她家的房子,是男友张军掏的首付8万元。在她看来,一旦离婚,自己拿个增值的钱顶多也不过10多万——亏死了;而且,女人如果40岁离婚,没工作能力没房没容貌——落魄,新解释有点“重男轻女”。

  张军则觉得,新解释挺好,双方财产更明晰了。调查显示,66.7%的男士认同新解释,认为双方财产更明晰。77.3%的女性则表示,损害女方权益,女方一旦离婚就吃亏。

  房子

  新解释将助推房价攀升?

  56.7%的男士认为买房的人会增多房价将攀升,63.9%的女士也认同此观点

  调查还显示,60.5%的女士认为自己会买房,39.5%的女士表示不买房,观念不受影响。

  “反正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我还是自己买吧。”25岁的市民张艳丽这样想。

  张军也觉得,独立买房的女性可能会增加,“毕竟自己买了更有保障”。

  新解释出台后,你觉得买房子的人会增多还是减少,房价会降还是升?

  56.7%男士认为买房的人会增多房价将攀升,63.9%的女士也认同此观点。

  不过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宋向清认为,现在的年轻人,靠自己的收入很难买得起房,都是靠父母付首付,小两口再共同还贷。即使按照新解释,单方面的买房还贷实际很难实施,因此不会催生大量的购房需求。

  你希望房产证上加对方名字吗?

  八成女性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一半多男性则反对

  “我会要求加上名字的,我们是过去结婚的,我也出了钱但我没写名字。”34岁的张楠觉得,未来的事儿谁也说不准,感情也会变,平时要注意保护权益。

  调查表明,79%的女士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与此相反,52%的男性表示不愿意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把家庭财产划分得过细,这无疑会造成婚姻矛盾。不排除新解释发布后,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来保护权益的情况增多。”婚姻咨询师常君分析。

  变化1

  四成女性改变观念将选择潜力股

  “男人有房也没啥意思了,他就是个房东,还不如找个人一起买房。”张艳丽这样觉得

  变化2

  近九成女士将争控家庭财权

  律师认为,即使女性当上“掌柜”也白搭

  “成家后,我想掌握更多的经济大权。大权在握,心中不慌。”李玲这样看。

  “要我也会这么做,但是真正离婚划分财产的时候,你就算手里握着一摞存折,也是白搭。”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巩蔺娜如是说,“因为在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共有财产还是需要进行平分,最实惠的处理方法,还是在房产证上将自己的名字作为共有人加上去。”

  变化3

  九成女性更倾向于走出家庭

  “独立的女性,更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在家里相夫教子?我没这勇气、没信心。”李玲这样看,独立的女性,更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网友“流风回雪”就说,婚后不能放弃事业,家里让老公去打扫吧,饭让老公去做吧,照顾老人让老公去干吧,生孩子,不好意思,没那义务,自己去生吧。

  “新解释出台后,是一种进步的表现,这么多年妇女一直在追求平等,更多的女性应追求自强自立。”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蔡劲林这样看。

  小三

  男人“没压力”,小三会增多?

  八成多女性认为扫清“房产分割”障碍,小三会增多

  “男人出轨后也太美了吧。”在李玲看来,房子归属也不受影响,而且男人经济实力更强大,孩子判给男人的可能性也更大。

  如果女人到40岁离婚,就不同了:女人没房没钱没工作能力没有容貌,孩子说不定也不会判给自己。

  “女性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精神损失补偿,但房价这么高,啥有房子值钱啊?”李玲说。

  调查表明,85.7%的女士认为,新解释扫清了男人出轨后顾虑“房产分割”的最后障碍,小三会增多,仅有38.3%的男士认同此观点。

  仅有5%的女士和29.5%的男士认为,小三不会增多,因为小三没有索赔权。

  裸婚

  八成男女均表示不愿裸婚

  “有房子才有家,要不然,没有归属感”

  新解释出台后,有不少人称,年轻人不再为房而结婚,不在计较房子。调查却表明,76.6%的男士表示不愿意裸婚,结婚还是要有房子,88.2%的女士也持同样的观点。认同裸婚的男女比例,分别只占到23.4%和11.8%。

  “有房子才有家,要不然,没有归属感。”张军觉得,可以没钱,但结婚时一定要有房。

  丈母娘

  丈母娘会不会更“难斗”

  88.3%的男士认为,丈母娘甚至会倒逼男方房子过户后才允许结婚

  调查显示,88.3%的男士认为,丈母娘会精打细算,甚至倒逼男方房子过户后才允许结婚。76.5%的女士认同此观点。

  “房子不过户,或者不给我女儿加个名字,将来有个闪失不得了。”53岁的葛老太太说。

  张军也觉得,估计丈母娘会“水来土挡,也不好斗”。

  声音

  新结婚时代,婚姻不要忽视了爱情

  “结婚,就是为了和一个人相濡以沫、共度终生,任何以钱财为目的的爱情和婚姻,都是不正确的。现在的人总是抱着某种目的去找对象,而忽视了感情本身。”河南省妇联12338心理热线咨询专家刘金洋说。

  “你为什么要结婚?你的男友或女友又为什么要结婚?你知道为这个婚姻你要付出什么、习惯什么、改变什么?创建自己的家庭又需要什么?结婚的目的不是为了结束单身生活,堵上所有亲友的嘴,而是为了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享受承担责任、被人需要的快乐。如果你没做好这个准备,请不要轻易迈过婚姻的大门。”这是刘金洋给单身男女的忠告。

  人到40岁,正是离婚高峰。郑州2010年婚姻登记信息显示,郑州市六个区男士离婚平均年龄为39.3岁,女士平均离婚年龄为37岁。同样是40岁,男人离婚和女人离婚一样吗?

  有市民质疑,《婚姻法》新解释并未考虑现实,比如中国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男女生理的差异,以及生育孩子对女人事业的影响。

  争议1

  鼓励讲感情

  还是降低男性离婚成本?

  男方观点

  新解释是在鼓励讲感情,能让婚姻更稳固

  “没有了房子的羁绊,婚姻观念将更加理性,更注重感情培养和经营。”看到新解释,河南佐达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卫富这样看,新解释的出台,会使不少女性对于财产的热衷慢慢降温,离婚之后生活不稳定的危机感会加强,这些,也使得女孩子不得不脚踏实地考虑婚姻大事,婚姻观念回归理性,更多注重对感情的培养和婚姻的经营。

  更重要的是,新解释的条文,早已应用于司法实践中,此次只是用明文予以规定,因此也不会对今后的离婚率产生太大影响。

  女方观点

  没有分割财产忧虑,男人将更加有恃无恐

  40岁的市民杨女士不同意李卫富的观点。“房子是丈夫买的,他的工资又高,我在家里没啥地位,现在要是离婚房子就全归他,他就更不在乎我了。”杨女士觉得,没有了房子划分上的担忧,男人更会有恃无恐。

  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巩蔺娜了解的一些案件中,确实有男士因婚姻财产划分,在经济利益的作用下,回到妻子身旁。“事实上,如果法律规定离婚后,房子划归女方的话,将对男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争议2

  为啥不考虑女性生育付出?

  女方观点

  女性为生育会丧失工作机会

  “女性在婚姻生活中,一般要操持家务,要生孩子,要照顾男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付出的更多。”在郑州市民沙女士看来,新司法解释中的条文,让女性缺乏稳定感和归属感。

  “女性是生育的主体,女性因生育和抚养孩子,会丧失升迁甚至工作机会。新解释没有顾及男女分工不同,缺少对女性的保护,也没有考虑到家庭主妇的利益。”学者何亚福评论说。

  何亚福认为,这种做法,正如现行GDP的核算方式一样不合理。GDP核算没有把无报酬的家务劳动计算在内。

  他认为,这项新的司法解释,将会导致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生育率的下降。

  男方观点

  孩子的生与育,男性也有付出

  “话不能这样说,生孩子不是一个人的事,当妻子怀孕时,丈夫跑前跑后,照顾孩子和妻子就不算是付出了?”市民郭先生并不认为新解释就是在忽视女性的生育付出。

  “女性生孩子确实很辛苦,但是家庭分工毕竟有区别,男的赚钱养家,压力也很大。”在郭先生看来,照顾孩子也是夫妻双方共同完成的,具体说哪一方为婚姻付出的多,这个本身就不太现实。在漫长的婚姻中,女性生孩子的付出可以忽略不计。

  争议3

  婚姻破裂,精神损失

  为啥最高只赔5000元?

  女方观点

  精神赔偿5000元?是不是有点少?

  郑州2010年婚姻登记信息显示,郑州市六区男士离婚平均年龄为39.3岁,女士平均离婚年龄为37岁。

  “男人40一朵花,女人40豆腐渣”,女人40岁离婚时,相当于净身出户,没钱没工作能力,没容貌,精神赔偿5000元?太可笑了吧。网友“阿拉”这样说。

  阿拉说,在日本男女离婚,女的会得到70%的房产,而在欧美一些国家,夫妻离婚后,妻子也能每月得到丈夫提供的扶养费。

  男方观点

  女性过多的要求补偿,并不合适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男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导致离婚的,精神损失费的上限只有5000元,这个有点少了。”李卫富这样看。

  “考虑到男女社会地位的差异,在婚姻法中,也提出夫妻双方应该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就算在离婚后,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也应予以帮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太少了。”李卫富说。

  不过网友“深海啸”则说:“欧美国家的扶养费制度,是基于他们的传统和国情,在西方国家,一般女的都没有工作,所以要求一定的扶养费。但是中国家庭主妇很少。女性过多的要求补偿,并不合适。”

  争议4

  “杀退”小三,还是扫清路障?

  女方观点

  小三的市场是不是更大了?

  郑州市民康女士则认为,新解释解除了男人的后顾之忧。“离婚了,房子归男的,他没有受到损失,可以去接着找女的。而现在不少女孩子也不知道自重,看着男人有钱就想去傍,现在她们的市场更大了。”

  “婚姻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做出这种规定,不利于在婚姻中处于弱势群体和女权的保障。”广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会顾问鲁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很无奈。

  在他看来,现代社会依然是男权中心,女性仍然处于弱势地位。他表示,不管是正室还是小三,在新司法解释面前都是弱者。

  男方观点

  小三捞不到好处,会拒绝“感情投资”

  很多人认为,新解释的出台,将给“小三”更多的生存空间。

  “不会的,在新解释中,同样有关于‘棒打小三’的条款,并且新规有助于女性择偶观念回归理性。”李卫富说,小三受骗无法索赔。

  作家曾子航在其博客中也表示:“小三受骗无权索赔,这一规定反倒让拜金女更加审时度势。既然捞不着什么便宜,那就不做感情投资了。”

  支招

  男方已买房

  可通过婚前协议约定产权

  博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男(女)方已买房或男(女)方父母赠予房产的,如果男(女)方想和对方共同拥有房产,规避新司解的办法是有的,而且不止一种。

  一种是通过婚前协议,如果离婚,对双方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公证;

  第二种是在房产证中增加女方姓名,这样一来,双方共同拥有房产,男方就不能单独将其变卖,相当于“双保险”。不过,这种办法也需要先进行婚前公证,有了法律依据,才能在现有的房产证上增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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