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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高温下补贴不相同 你的高温津贴发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7日 11:2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同在高温下补贴不相同你的高温津贴发了吗

昨天中午,一交通停车引导员顶着烈日在看管汽车。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建筑工地工人及一些中小企业一线工人拿到高温津贴的人很少

  文/记者廖银洁、李文慧

  图/记者龙成通

  连日来,佛山最高气温蹿至36℃,就此迎来今夏首波高温天气。“防暑降温福利”顺势成为眼下最为应景的职场话题之一。近日,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 201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 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需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记者连日走访发现,部分大企业、事业单位的一线工人都已享受到相关福利,而不少建筑工地工人以及一些中小企业一线工人,拿到补贴的很少,很多人甚至根本不知道高温津贴这回事。

  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相关负责人指出,由于文件仅属于指导性质,没有法律约束力,是否实施还要看企业自身情况。从近年的实施情况看,佛山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都执行较完善,而私人企业未发高温津贴的情况还是很普遍,有的工人的补贴发放则还和工人的任务量密切相关。

  扫描:同在高温下 补贴不相同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部分在室外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而言,高温补贴仍是一份可望不可即的“蛋糕”。

  在季华路,干了五年的环卫工人李大姐,不论风大雨急或烈日当头,都要在1公里左右的道路上清扫好几个来回。昨日下午1时,骄阳似火,李大姐的皮肤被晒得发红。

  “高温津贴年年都有发。”李大姐说,她所供职的区环卫部门每年6月起,不仅会按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还会发凉茶、清凉油等降温物品。

  据了解,广东坚美铝型材厂公司、东鹏陶瓷公司、新明珠陶瓷公司等大型企业,都会按相关规定给一线工人发放高温补贴。

  在禅城区某工地工作的老冯来佛山打工多年,一直辗转于不同的工地干活,对于高温补贴一事,他说是看报纸才知道,但他们是没有的,顶多就是工地发点消暑凉茶与清凉油。而来佛山做保安员多年的刘大哥则表示,从来没有收到过高温津贴。

  小刘是公正路上某餐厅的外卖员工,“一天至少要跑七八遍,每天骑车的时间差不多有四五小时,要是热得吃不消就停下来,休息下。”他说,至于高温津贴,没有见过是啥样子。

  在知名快餐连锁店从事外卖送餐的曾先生听到高温津贴的标准后直呼“不公平”。“我们公司也在6~10月发放高温补贴,但是津贴的多少是和任务量密切相 关的。”他解释,每单外卖活,公司只会在那5个月每单额外补贴0.5元。1个月平均下来,得到的补贴才100元多点。

  规定详情:

  户外或高温作业150元/月

  市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 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需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户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 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

  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将会对企业进行检查监督,工人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等不公待遇时,也可打维权热线12351举报。

  微言热议:

  你的高温津贴发了吗?

  @zhongwz1:每月一百另加王老吉一箱和水果若干;

  @我觉得:从未收过高温费;

  @losir:5月份到10月份都有,每个月180元,拿佐1个月啦;

  @把鬼火:今天看广州日报才发现有个高温津贴的东西。广东省人社厅发的通知说,在6~10月向劳动者支付每人每月150元的高温补贴。单位不发,打12333投诉。非高温工作人员是否发放,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平等协商确定。嘿嘿,赶紧向单位争取一下拿钱咯。

  @百合话开:高温津贴?我没有听错吧,羡慕嫉妒恨死啊。

  @和西塘一起生活:天太热了,高温补贴虽然不能使户外工作人员减轻工作难度,但却可以增加心里“凉意”。

  @章-chen:这么热的天气,还要在工地上跑来跑去,难道就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有木有高温补贴啊?

  声音:

  高温津贴并无法律规定

  实际上,高温天气下需要支付给劳动者高温津贴并无法律规定。唯一一个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法规——1960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中,并没有高温津贴的规定。

  直到2007年,由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才指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 是,因缺乏相应的处罚机制,这一通知的精神并没有得到切实执行。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高温津贴只是以“通知”的形式存在,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故此劳动监察部门、各级工会也只能说服、教育、宣传和引导企业去实行。他还透露,根据2007年以来的检查情况,佛山的大型企事业单位执行情况良好,但不可避免的是,有些私人企业或制度不完善的企业,缺少了一份高温补贴所带来的“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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