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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二审 提高至3000元仍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8日 10:45  南方日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二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维持初审稿中将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不变。此外,今年4月,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征求对草案的意见。在来自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和181封群众来信中,共有8万多人对“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这条发表意见,其中15%赞成,48%要求修改,35%反对。

  这些数据可以部分地反映出,多数人对目前3000元的起征点不满意。既然如此,为何不再提高起征点?

  昨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洪虎在向常委会作报告时介绍说:“考虑到草案的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是在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及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进行测算基础上确定的,也考虑到这次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要与已确定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以及增加直接税比重等税制改革的要求相衔接,建议维持起征点每月3000元的规定。”

  经有关部门和专家测算,起征点从现行2000元提高至3000元后,我国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将由28%下降到12%左右。

  专家指出,如果继续提高起征点,纳税人范围会进一步减少,致使个税将基本不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提出,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大,而我国目前只占到6%左右,比例很低,起征点不能再提高了。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专栏)认为,3000元的起征点为今后个税走向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改革留下了空间,符合改革渐进式的原则。       据新华社

  纵深

  全国“一刀切”在所难免

  财政部此前曾公开统计数据称,个税免征额若上调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微博 专栏)就此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这个统计是有根据的,“北上广”等收入均值较高的城市民众也许认为3000元起征点不够,但国家不能不考虑到全国范围。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3000元在很多网友看来是比较低的,我也认为偏低。但如果从全国立法的角度去看的话,在一些边远的小城市、小地方,3000元的起征点已经是比一般的职工工资要高了,所以我们中国的问题在于经济城市二元化结构,西部跟沿海地区差别很大,所以使得起征点定多高都不合适。

  但对于能否东部与中西部采用不同的征收标准,贾康则表示,由于目前的征管措施有限、市场公平的需求等,全国很难不一刀切。

  洪虎说,有些意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扶养人口、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抓紧研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有些意见提出,应当加快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考虑到这一改革目标已经列入“十二五”规划,法律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专栏)介绍说,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南方日报记者 黄颖川

  综合征收的条件仍不成熟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指出,目前我国的个税修订仍属于个税改革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目标迈进的“前期铺垫”。

  他坦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还存在不足,如分类计征模式与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导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基无法真实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进而使个税不能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但要推进综合计税,需要实现纳税人信息申报的实名制,个人全部收入信息应实现网络全覆盖,纳税人申报制度也要健全。

  全国人大法律委在27日的报告中明确表示,考虑到本次国务院提出的修正案主要是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和个税税率结构的调整,对其他内容可抓紧研究,适时全面修改个税法。

  据新华社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昨日二审,南方日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

  网友意见不等于大部分民意

  南方日报:财政部解释此次免征额是根据“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指标进行测算,您怎么看?

  安体富:确定个税免征额有一定的标准,我国一般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方面考虑,统计局有数目。但是这个数目留有很大余地,比如就不能拿北上广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相比,3000元免征这个数目对高收入发达城市的人群来说还是不够高,但要按全国平均数来说是够的。不少专家也认为3000元是合适的,特别是财政界的学者。我主张将免征额定为3000元,其实结合全国平均消费支出情况来说,就是定在2500元也是合适的。

  南方日报:但只有15%的网友赞成3000元起征。

  安体富:我感觉参与意见征集的网友并不能代表大部分的民意。比如认为30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并不低的低收入人群会因为起征点无论怎样调节,本身就不用交税,所以就不一定上网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对他们意义不大。反而是收入在4000元—6000元这一段的人群希望起征点能再往上调节一下。但标准的制定往往不能从个人或者说单一人群的考量出发,只能按全国平均数制定。

  南方日报:“十二五”规划提出“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GDP增长预期,3000元起征点是否与此有违?

  安体富:财政部解释是,免征额3000元是根据现在物价水平计算的,也考虑到了通货膨胀因素。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计算,2010年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每月2167元,2011年按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目前3000元的起征点也是不低的,考虑了以后的消费性支出有可能的增长。个税免征额不可能年年调整。通胀是影响个税免征额制定的一个因素,但不是全部因素,最主要的标准是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速度。可以将免征额“指数化”,根据物价等相关因素的涨幅,几年自动调整一次。

  个税改革最终要过渡到综合征收

  南方日报:有关部门的估算,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税收减少的担忧是否也成为个税起征点无法在3000元的基础上提高的障碍之一?

  安体富:个人所得税在我国所占的比重很小,单独调整个税起征点对个人收入的影响并不大。有数据说起征点调节后对个人税收方面的影响大概是一千亿元左右,但这个数字对我国财政方面的影响是次要的,起征点的制定主要考虑到免征额度该如何达到科学标准。确定要不要全国一刀切,还是区别对待,如果定了一刀切又要考虑按什么标准切,按工资收入还是消费性支出,当然现在一般是按人均消费性支出考量的。如果全国统一,要考虑到西部、中部、还有东部的水平指标。目前3000元起征,西部地区很多人不用交个税了,只有收入高的群体被纳入进来。

  南方日报:二审期间,关于个税免征额是否应该跟CPI挂钩、免征额是否应因地制宜,是否应以按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等问题的讨论仍将继续,对试行综合税制,您怎么看?

  安体富:2000年就提出了建立综合和分项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但在实践中却没有展开。个税改革的核心也是要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最终过渡到综合征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个税调节贫富差距过大的作用。目前对富人多征、对工薪少征、对低薪不征这样的累进税制就有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选择推进综合税制的困难在于收入不透明、信息不对称,政府很难掌握纳税人工薪收入之外的收入信息,缺乏对个人收入监控的机制,建立税务机构和各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联网,需要人大立法定下来。

  南方日报记者 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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