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一季度产品数超3600款 理财资金已盯上保障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8日 05:17  理财周报

  建行投行部总经理王贵亚于3月21日在沪提出,银行对于保障房的两种金融支持方式:融资类产品和投资类产品

  理财周报零售银行实验室研究员 张星/文

  春分已至,但并没把温暖的春天带来,全国各地都感受了倒春寒。与天气相反的是银行理财市场却表现得十分火爆,但在这火爆的背后却显示出了无奈。

  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各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数大约在3600款,已经占据了去年的三分之一以上,但是,从市场中也可以观察到,市场产品雷同性越来越高,创新越来越乏力。

  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主导市场,

  收益水平上升

  自从银信合作被叫停之后,以前称霸银行理财市场的信贷理财产品就已经绝迹,而这种现象就更加明显,只有少数几家银行发行了不到100款信贷类理财产品,比如建设银行,目前为止发行了30多款信贷类理财产品,还有就是光大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等,北京银行理财产品采用了转让其他非银行机构的债权的方式。

  目前市场中充斥的理财产品就是货币市场以及组合资产类理财产品,而这类理财产品在人民币和外币理财产品中均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今年以来,民生银行继续大力发行其主力理财产品,基本做到每周一期“非凡资产管理(增利型)”理财产品,在节假日时,理财产品销售更加密集,期限则从7天到1年不等。

  招商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则主要集中在其“安心回报”和“点贷成金”等系列,特别是“安心回报”系列理财产品,曾经在信贷类理财产品高涨时受到招行的一度冷落,现在成了招行最主力的理财产品之一。而“点贷成金”是招行的组合资产类理财产品,也是在信贷类理财产品受到打压之前推出的。

  另外理财产品的主力就是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这两家银行基本在滚动发行其货币市场以及组合资产类理财产品,发行数位于各银行前列。

  除了这些发行数较多的银行外,其他一些发行数较少的银行同样大力发行,比如渤海银行、厦门商行等中小银行。

  投资者或许都关注到近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在不断上升,就如《理财周报》184期中也提到近半数理财产品预期年收益率超过4%。这主要是由于银行资金十分紧张,今年已经上调了三次存款准备金率,达到了20%,银行资金十分紧张特别是中小银行。在这种情形下,使得银行间拆借市场十分活跃,拆借利率不断走高。这就使得投资于银行间市场的理财产品从中得利,收益率水平普遍在年初的基础上上涨了10%—20%。

  特别是在月末或者季末,部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超出了不少投资者的想象,这其实体现了银行的其中一层无奈在里面,监管层的重压让不少银行不得不考虑存款的问题,而理财产品作为其中重要的吸引手段,来吸引存款,哪怕是失去了部分利益。

  外资行在今年也显得中规中矩,挂钩标的和结构设计相对较为简单。

  创新乏可陈述,建行盯上了保障房

  虽然理财产品数和收益在不断上升,但是市场的动力可以说不足,多数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有时候是种无奈之举,在前几年的快速发展下,考核目标等管理越来越高,这个市场必须发展,只有通过简单的复制来把量继续搞上去,而在质方面,却没有太大变化,所有银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基本雷同,特别是在投资方向。

  今年市场上稍微有点新意的就是招行、光大以及交行发行的与私募合作的银行理财产品,但是这类理财产品也并不是今年新的模式,而是在很早之前就有银行推出了,只不过是这类理财产品的技术含量相比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更加高;在市场的把握和投资管理人的选择方面要求更加高。

  因此整个市场显得十分乏味和沉闷,这当然有政策指导的原因,经历了几次政策的指导之后,使得银行理财的资金投向越来越窄。而在前两年出现大量的零收益负收益也让银行更加谨慎,理财产品也随之保守。

  当然,银行也在寻找目标,一旦有目标或许就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建设银行或许就已经盯上了保障房建设这块大蛋糕,而在基础设施等建设方面的贷款,建设银行一直在业界前列,而建设银行也针对这方面曾经发行过不少银行理财产品。近日,建设银行投行部总经理王贵亚于3月21日在沪举行的一个房地产论坛中提出,银行对于保障房的两种金融支持方式:融资类产品和投资类产品。

  王贵亚认为,保障房项目从银行贷款来看的确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银行的角色可以调整为两类产品的生产者。一类是融资类产品,即商业银行通过理财、委托的方式来解决保障房的融资需要。商业银行通过理财的方式,将个人闲散资金结合起来,通过集合理财的方式来委托给保障房建设的企业,或者是融资方。

  “另一类为股权收益型产品,通过理财资金来投到某些保障房项目股权里,银行可以担任私募投资的财务顾问,帮助选择项目,并且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投资决策,以这样的方式来进行。”

  其实,这两种方式在银行过往的理财产品中都曾出现过,只不过在资金运用上不同,对于资金能否投入保障房建设,还需政策支持。对于银行来说,直接贷款存在着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但是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发起方,和募集资金方,同样需要为投资者考虑这方面的风险,不能见到风险就往投资者身上转移,因此在发行这类理财产品时,一定需要风险规避机制和理财资金退出机制较为完善,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nick:@words 含图片 含视频 含投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