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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交所新规:上市艺术品月价格涨跌幅为20%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1日 16:10  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3月21日,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发布规定称,为了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根据近期艺术品市场交易情况,本月临时设置上市艺术品月价格涨跌幅限制,以3月18日收盘价格为基数计算,月价格涨幅比例为20%,跌幅比例为20%。

  特殊处理的艺术品每日涨跌幅比例调整为1%,若连续出现3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达到特殊处理后的价格涨幅限制或者价格跌幅限制,将于下一交易日停牌一天,本所对特别处理的艺术品可以实施特别停牌。

  此外,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对本月累计六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达到价格涨幅限制或者价格跌幅限制的艺术品进行特殊处理。

  自年初以来,艺术品市场持续火爆。自1月26日起至3月10日,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上市的两幅画《黄河咆哮》与《燕塞秋》的累计涨幅已经接近1000%。【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邓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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