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去年购买一套价格为1760万元的豪宅,因之前有不良的诚信记录,他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受阻,结果房子没买成,却被法院判决赔偿176万元的天价违约金!根据深圳市二手房律师团的数据,该数字创下了深圳二手房违约金的最高纪录。
去年5月19日,买方黄先生与业主李小姐签订了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以1760万元的总价购买香蜜湖一豪宅。随后,买方支付定金120万元,并与业主、银行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将390万元首期款转入银行监管,申请1250万元的贷款。
然而,因黄先生之前存在不良记录,银行贷款打了折。原本向银行贷款1250万元,但银行只答应834万元,余下的416万元只能作为首期款补交后才能出具按揭承诺函。
李小姐得悉此事后委托律师给黄先生发函督促其尽快履约,双方协商不成最终选择对簿公堂。黄先生以李小姐构成违约为由,向福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小姐赔偿违约金176万、返还定金120万、支付定金及首期款利息及房屋升值差价约20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而李小姐要求驳回黄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黄先生支付李小姐违约金176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福田区一审判黄先生支付李小姐违约金共计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