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黄颖) 昨日的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接待日,购房14年仍然办不了房产证的香港人林小姐也特意回广州上访。
据了解,林小姐早在1995年就在中山五路的百汇广场买了一个30多平方米的写字楼,用于投资。楼盘在1999年收楼,但在2000年因为楼盘开发商和其他公司出现纠纷,楼盘所有物业被法院查封。于是林小姐诉之法院,2003年法院最终判林小姐胜诉,使她拿回了房子,并发出了林小姐可以办房产证的函。
于是,林小姐拿着法院的函去房管局办房产证,但购房合同和法院执行函上注明的林小姐房屋是“1527”单元,而房管局登记资料中却是自然层“1427”单元。原来,开发商卖楼时,为了避免买家忌讳“14”的楼层,直接取消了14层的编号,顺延下来后,15层其实就是自然层的14层。但开发商报给房管局的资料中却依然有14层,这样房管局认为两者不符,不予办理房产证。
为了拿回自己的房产证,林小姐从2000年起开始奔跑于香港和广州两地,到不同部门去申诉、要求办证,却一直没有结果。后打听知道有局长接待日这个信访的好机会,于是林小姐前日特意从香港到广州,昨天一大早就到房管局排队上访。
昨日负责接访的易松翠听到林小姐的诉说后立刻要求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督办事件。昨日下午,该中心副主任李晓娟请林小姐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核情况,了解情况后,该中心表示将派工作人员与林小姐一起到物业现场查证,如果确实是房号标注错误,将可更正并有望办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