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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春节加班工资一类地区最少748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5日 13:13  江南时报

  本报讯 从本月起,江苏各地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不少上班族来说,意味着即将到来的春节加班工资水涨船高。记者了解到,由于江苏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地区分成三档,这也让今年春节最低加班工资分成三个“版本”。

  根据今年春节放假通知,2月13日至2月19日放假调休,共7天。按规定,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春节7天中,除夕、初一、初二属于法定节假日,职场人在这3天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3倍的加班费,而且不能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初三至初六属于调换的休息日,可以安排补休,不安排补休的,要按不低于200%支付加班费。春节期间法定节日每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这样的:节日日加班工资=月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300%。其余4天(初三到初六)则按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记者了解到,新实施的江苏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960 元/月;二类地区,790 元/月;三类地区,670 元/月。根据计算,如果春节7天不休息,全都加班的话,一类地区职工最少可拿到748元,二类地区职工最少可拿到616元,三类地区职工最少可拿到523元。

  对于加班费何时发放,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戴登凯提醒,春节假期的前三天即法定假日的加班费必须在3月发工资时兑现,至于其他的加班,单位可以选择安排补休,但如果在半年内不补休的,则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加班费。  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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