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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值得同情房奴:买家苦等五年最后房子仍落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5日 11:56  金羊网-新快报
最值得同情房奴:买家苦等五年最后房子仍落空
城启天鹅湾

  ■新快报记者 陈齐

  五年前的那个隆冬,就像现在一样冷,城启天鹅湾的一群买家在刺骨的寒风中瑟缩着连续排了五天队、拼了命才买到房,当他们签了认购书、苦苦等待着住进新房时,开发商却因种种原因拒签购房合同。五年后,房子被高价转卖他人,原买家讨房不成欲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近日,广州16位买家集体向本报投诉,2004年底到2005年初,他们在海珠区革新路的城启天鹅湾签了认购书,开发商不愿履行合约,将房子转卖他人,导致他们损失惨重,他们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2005年初就买了房,现在房子却成了别人的了!”家住越秀区的丁阿姨说,城启集团一直不肯签正式合同,提出要他们按5年后的楼价买房,这让买家们难以接受。 

  据记者了解,2004年12月份到2005年1月份,在城启集团未拿到天鹅湾项目预售证的情况下,上百名买家交了两万元并签订了一份认购书。随后城启集团表示没有拿到预售证无法履约,一直未与买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要求买家撤销认购书。大部分买家与开发商撤销了认购书,但有30余户不同意退房,其中16户买家聚集在一起,共同维权。 

  “当时我们买的房子价格在7000元/平方米左右,已经算贵的了,当时该盘旁边的光大花园也才卖4000多元/平方米。”丁阿姨告诉记者,当时炒筹的人非常多,她是从炒家手里买来的认购机会,为了转名,她给了炒家1万元,还给了开发商3000元转名费,像她这样买筹的人当时还有很多。开发商拿到预售证后,他们数次去售楼部要求签买卖合同、让开发商履行认购书卖房,但均被拒绝。 

  2008年9月,买家以城启集团不按认购书履约为由,将城启集团告上了海珠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业主胜诉,城启集团一度上诉,很快又撤回了上诉请求。买家们很快发现,该判决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帮助。该判决书中仅对认购书的合法性进行了认定,并未包含要求城启卖房的直接条款,判决根本无法执行。 

  根据海珠区人民法院2008年9月的判决书显示,城启集团在2008年4月30日取得天鹅湾自编一期2、4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者从阳光家缘网站上查询发现,城启天鹅湾自编1、2、3、4、5栋的预售许可证号为20080174,发证时间是2009年03月24日。该预售证的备注信息还显示:1、3、5栋塔楼已由越秀区人民法院查封,并经该院允许在查封状态下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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