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银行讨说法,银行回应“那个贷款人就是你本人”
本报记者 李克强
公派前往国外已经两年多的冷冬先生(化名)近来麻烦缠身。今年国庆节期间,他准备在老家湖北宜昌买房,交了订金后,办理贷款时却被银行通知:他曾于1999年在广东发展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有一笔7万多的个人住房贷款,且有11次不良记录,银行为此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冷冬不由大吃一惊,这些年他从来没有到过深圳,更别说在深圳买房贷款。是谁冒用他的名义,从广发行办理了这笔贷款呢?
冷冬:查清真相还我清白
起初,冷冬查询发现,这个冒名贷款人是1999年7月6日办理的7万元贷款,到2009年7月6日还清。逾期还款11次。他委托深圳的朋友进一步查询,调查出来不同的结果:贷款金额其实为14万,贷款日期在1991年左右,房地产公司是金豪地产。之所以和上次查询结果不同,因为电脑联网是在1999年左右,之前的记录不在电脑里。
“1991年的时候,我还在武汉上大学,一个穷学生怎么可能会到深圳贷款买房子!”
10月中旬,冷冬与广东发展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取得联系,“这笔冒名贷款损坏了我的信誉,银行也拒绝给我们贷款买房。现在我需要你们来澄清这笔贷款,恢复我的清白。”
冷冬想弄明白,另一个“冷冬”是谁,他为何要冒用自己的名义贷款买房?银行放贷为何如此随意,难道没有必要的手续吗?
银行:那个贷款人就是你本人
冷冬要求银行给出证明,消除他的不良信用记录,以便贷款买房。
接到冷冬的请求后,银行方面要求他提供相关个人资料,于是冷冬将其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寄给银行。但银行方面给出的结论是:所有证件都一样,那个贷款人就是你本人!
“那个贷款人就是我本人?那是不是说那个房子就是我们的呢?那好啊,就把房子给我们啊!”冷冬希望银行方面提供具体房产、以及房产证号,但被拒绝。
冷冬感到十分不解:“如果你们一定认定就是我本人贷的款,那么我有权查一下我自己的账户吧?”冷冬要求取得贷款相关资料的诉求,也遭到了银行方面的拒绝,理由是“贷款者是应该了解自己的贷款信息和记录的”。
广发行福田支行坚持认为,银行是根据相关手续来办理贷款的,银行本身没有责任。
冷冬认为,这是一起明显的贷款诈骗案,他现在关心的不是追究谁的责任,而是能早日删除他的不良信用记录。有律师建议他及早报案,或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广发行来恢复清白。
冷冬在宜昌的太太陈女士焦灼万分:“我们已交了首期,如果贷款无法到账,不仅会失去房子,而且还会失去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