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好好把握转换时机让保单变废为宝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 18:05 江南时报

  巧用权益转换激活你的保障

  定期保险产品到期后就不再有价值,支付了多年的保险费用只买回一个“放心”。很多人有过这样的烦恼,多年前购买的定期保单现在就快到期,眼见这几年的保费就买了个“放心”而再无用处,不免心疼。是否可以让多年的积累派上用场呢?

  有些人在投保之初,受经济条件约束,放弃了终身寿险而选择定期寿险。可几年过后,经济实力有所增强,发现似乎更需要养老保险、终身寿险或是两全保险了。那么有什么方法在不浪费原来保费的基础上变换保险呢?

  这些情况都可以通过“可转换权益”来实现。

  保单中的“可转换权益”

  在有些定期保险合同条款中,有一条“可转换权益”。这是指按照合同条件,投保人可将现有的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更需要的保险合同。

  最常见的保单转换有几种情况。一是少儿教育金等各类少儿特定保险即将满期之际,把原保单转为已经成年的孩子今后需要的其他保障品种,可以把定期的少儿保障延期到未来继续有效。

  第二种是在定期寿险期满前一两年、两三年内申请将原保单转为今后所需的养老保险、两全寿险或终身寿险,可以把原保单中的现金价值变相转为其他险种需要的保费。

  第三种是虽然购买了费率较高的养老险、两全保险或终身寿险后,由于经济能力下降后不足以支付所需的保障成本,为了使得自己的保障部分继续有效,可以依靠原有各类储蓄型保险内积累的现金价值,来转换为定期型的、所需保费较少的险种,使得自己的人身保障继续有效。

  当然,并非所有的保险都可以转换,投保时还需留意是否明确有“可转换权益”条款以及条款中规定的可转换产品种类。

  可转换权益好处多

  首先,当然是让保单起死回生。对于很多定期保险产品来说,一过保险期限就等于之前的保费都付诸东流。有了可转换权益,就可以让原本积累的现金价值有了更好的发挥场所,保障也可以延续。

  其次,对享有“可转换权益”的投保人来说,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保单可转换权。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不能进行二次核保。因此,也就不得因保户的身体原因而拒保,而是完全按照保户初次投保时的核保等级来进行费率的计算。

  另外,在转换后新保单的费率方面,有的保险公司一般也会给予一些优惠。

  转换时机好好把握

  当然,可转换权益并非时时可行。由于保险公司对保单转换承担一定的成本压力,所以它会限制一定的期限和次数。

  一般而言,这种转换要在保单生效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如5年后才能开始进行。另一方面,有些公司的这类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或60周岁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也有条款规定原保险缴费期满前两年开始不再有此权益。所以,转换保单还需好好把握时机。

  如果客户要行使这项权利,只需提供保险合同、最近一次保险费缴费凭证、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即可要求公司办理转换手续。

  保险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立专用的托管账户之后,将可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从而获得更多投资选择。张安立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