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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实用与价值 购买二手车有很多讲究(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07:02 上海金融报
证件齐全很关键 现在国内的二手车市场还不是很规范,虽然有专门的交易场所和机构,但是,交易中还是存在大量的“私下交易”、“伪证交易”等现象。市场上存在一些经营二手车的“黄牛”,他们利用消费者对二手车交易、办理手续等一些常识的缺乏,从而钻空子、赚取差价。 案例:上个月中旬,钱先生通过一个做二手车生意的熟人介绍,看中了一辆1.6L的八成新二手宝来,钱先生和卖主敲定了交易价为9万元。 两天后,钱先生把钱准备好找卖主交车,可卖主说车的一些证件还没有准备好,车的原始发票和购置税本还没有找到。于是,卖主要求先交钱拿车,证件再慢慢补齐。由于是熟人介绍,而且自己确实急于拿到车,于是,钱先生当天就把钱交给了卖主。 几天后,钱先生拨打卖主的手机发现是“空号”,找到那个熟人,对方也说不熟悉卖主,钱先生意识到受骗了,再检查拿到的登记证发现也是假的。由于缺少必要的证件,现在钱先生的车要办正常的行车手续都很麻烦了。 注意:办齐手续再拿车交钱有一些二手车完成了交易后,并没有立即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这种交易大多是由熟人介绍的。由于新车主交易方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很容易造成各种购车“后遗症”。所以,消费者选购二手车时,最好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交钱拿车,这样就可以避免假证交易。 另外,有些二手车买到手后,新车主却发现,该车存在着几次车辆事故记录,跑了几个月,车便犯了“毛病”。这些行为不仅对购车者构成欺诈,也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选正规交易市场二手车市场随意性很大,虽然国家出台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但市场上一些不规范行为还是值得消费者注意。为此,王先生给消费者提出几点建议:首先,消费者在选购二手车时最好到正规的交易市场,而且可以考虑选择汽车4S店。 其次,要掌握一些汽车常识。学会辨别汽车零部件的质量,多了解汽车基本常识,还要了解一些评价汽车质量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如动力性指标中的“最高车速、0-100公里加速性”等。还要正确识别(单点、多点)电喷、化油器、助力转向装置、ABS系统、三元催化系统。因为这些与车的价格关系最密切,例如,有无ABS系统,车的价位就会相差万元左右。 最后,熟悉二手车交易流程和旧车基本信息。卖车者一旦和公司达成买卖的意向之后,就要将自己和车辆的各种证件带上,去二手车市场的车辆检测点进行证件的检测,然后进入评估阶段。评估完价值,就可以敲定最后交易价格进行交易。买车也是在检查完所以证件后开始检查车质量,决定达成买卖意向。在谈价格过程中,就需要消费者掌握一些基本的旧车知识和交易市价,这样才能获得实惠的车辆。 保单过户后再上路 有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了二手车之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就“急吼吼”地开上路了。这样做如果一旦出交通事故,其索赔就会有麻烦。一般保险公司会“理直气壮”地拒绝理赔。 案例:某沪牌车的原被保险人为李某,保险期限为2006年1月16日至2007年1月15日。 2006年12月1日,王某从李某处购买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2007年1月8日,王某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申请手续。但该车于2006年12月5日,在长寿路发生事故,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根据车险条款“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以及“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因此,保险公司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 点评:保险合同的转让也称保险合同的主题变更。保险合同的转让通常是由保险标的所者权的转移引起的,但财产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会当然地导致保险合同的转让,因为标的所有权的转移与保险合同的转让是两种法律行为:所有权的转移是物权行为,而保险合同的转让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转让。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取决于卖者和买者的意志,而保险合同的转让要取决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合同受让人及保险人的意志。因此,保险合同不能随着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自然发生转让。 《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如果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了,但保险合同未作转让,则保险合同将因被保险人失去可保利益而失效;反之,如果通过转让手续,保险合同将继续有效。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切记上路前先办理保单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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