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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购买保险别忘与家人共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6日 05:30 中国证券报

  ■ 投保提示

  □杨卫红

  一次交通意外使刘先生痛失爱子,深陷悲痛中的他却不知道儿子瞒着他们购买了保险。直到保险公司进行回访时才发现,原来可以拿到1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

  前不久的一个晚上,刘先生的儿子在大学毕业聚会后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小客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个意外事故打破了家里的平静。老年丧子的刘先生还未从悲痛中走出来,便要着手办理儿子的后事、和肇事者打官司;更严酷的是,这次交通意外带来的种种开支使得原本就不富裕的工薪家庭承受了更大的经济压力,精神与物质的打击令刘先生全家身心疲惫,也不禁担忧起日后的生活来。

  事故发生后的一天,刘先生接到一个电话,“是刘先生(刘先生的儿子)的家吗?我是保险公司的服务人员……对我们的客户进行回访……”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刘先生暗自纳闷:“儿子买保险了吗?”

  原来几个月前,某人寿公司代理人曾向刘先生的儿子介绍过保险。而刘先生夫妇总觉得保险是有钱人家才买得起的

奢侈品,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实在没有必要。况且儿子是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身体还好,经济条件一般,购买保险意义不大,于是不同意儿子购买。

  与此同时,经过与保险公司的反复沟通,刘先生儿子的保险意识逐步增强,认识到保险并不是父母所认为的那样,其功用之一就是一旦事故发生了,可以缓解普通家庭的经济压力,还可以延续对家人的关爱。于是,2005年4月13日,他尝试性地为自己购买了综合意外附加

医疗保险组合,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或疾病住院,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个组合每年缴纳保费369.3元,保险金额10万元。而刘先生夫妇对此却毫不知情。

  这份保险浮出水面之后,刘先生仿佛看到了一线希望。但是,刘先生发现,由于儿子身故,他们无法找到这份保险的相关资料,甚至连保单都没有。“没有保单,还能申请理赔吗?”刘先生不禁犯嘀咕。

  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迅速与经手的代理人沟通,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第二天,代理人陪同刘先生夫妇来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得知此情况后,在安抚被保险人家属的同时,立即安排理赔人员向他们了解整个事故的情况,详细列出申请理赔所需的资料,并告知他们如何办理理赔资料。收集到理赔资料,确认事故属实之后,保险公司在两天后即对该起没有保单的理赔案完成了结案赔付。

  其实,现在很多投保人都有这样一种现象,即购买保险后因疏忽或其他的原因,没有将购买保险的事情及时与家人“信息共享”。对此,我们提醒保险消费者,按照目前保险行业索赔申请的条款,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的请求权需要由索赔申请人自己提出来,自索赔申请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这一权利,就将失去理赔的机会。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的家人对他投保的情况一无所知,很有可能错过赔偿机会,得不到赔偿。

  因此,投保人为自己或家人购买保险后,一定要知会保单的受益人或其他的家人,妥善保管好保险单。万一发生意外,可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得到经济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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