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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银行不告诉你的三件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 10:11 《钱经》杂志

  银行理财的三个“意想不到”:

  1、提前还贷能不能节约利息支出,就得看是提前几天。因为银行的年利率是按360天计算的,而一年却有365天。因此,对于是1年期的贷款,你若提前还贷,使贷款的实际天数少了360天,你就能节约利息支出;但若使贷款的实际天数大于360天,你就会很冤枉地多支付利息了。

  2、定期存款的收益不如“活期存款”——只不过这里所指的“活期存款”是货币市场基金。许多货币市场基金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类似于年利率)都在2.4%以上,而且货币市场基金收益不用纳税,购买时也不需要任何的费用。由此可见,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明显高于1年期及以下期限的银行定期存款。

  3、为了提升你的个人信用,你必须使用一个技巧:就是在透支消费后,即便你有能力全额还款,也不妨选择一两次归还“最低还款额”,然后在下期账单到时还清透支款;这样做虽然让银行吃了点利息,却能提高你在银行的信用程度,值得。

  文/胡金盛

  随着

理财意识的广泛普及,每个人与银行打交道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对于银行知识、业务的了解似乎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总有一些看似很“肯定”的事,在银行那里却成了“不一定”。在银行里,还存在着不少让非专业人士“意想不到”的事情。

  提前还贷反而多付利息

  2006年,江小姐用房产抵押向银行借了一笔50万元的1年期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为7.254%(在一年期基准利率5.58%的基础上上浮了30%),贷款于2007年3月29日到期。为了节约利息支出,她于今年3月28日提前归还了50万元的贷款。

  还款后,江小姐回家仔细一算,发现有问题,似乎银行多收了利息。就算到期还款,利息也才36270元,可提前一天还款少占用银行资金一天,却还要多支付利息?后来江小姐电话讯问银行,才知道自己提前还贷,还吃了亏。

  原来银行有规定:1年期的贷款,实行“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的还贷做法:贷款到期还款,利息按“贷款本金×年利率”计算;贷款提前还款,按“贷款本金×贷款日利率×贷款实际天数”计算利息。银行对于日利率的计算公式为:年利率÷360天。

  根据银行的规定,江小姐若于3月29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则银行就按到期还款计算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500000元×年利率7.254%×1年=36270元。

  而江小姐4月28日还款,银行则按实际贷款天数364天计算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500000元×(年利率7.254%÷360)×实际贷款天数364×1年=36582元。

  其中,日利率=年利率7.254%÷360

  如此一计算,江小姐提前还款显然还要多支付利息312元(36582元-36270元),真是吃大亏了。

  江小姐的吃亏经历,给我们一个教训:对于是1年期的贷款,提前还贷并不一定就节约利息支出。提前还贷能不能节约利息支出,就得看是提前几天。因为银行的年利率是360天计算的,而一年却有365天,这之间差了5天的时间;借款的实际天数360天,就是提前还贷与到期还贷利息支出相同的平衡点。因此,你若提前还贷,使贷款的实际天数少了360天,你就能节约利息支出;相反的,若提前还贷,使贷款的实际天数大于360天,你就会很冤枉地多支付利息了。

  因此,看似很简单的贷款归还之事,其实隐藏着很大的学问,小视不得,也想当然不得。弄清还贷的“真谛”,会让你节约一大笔开支,使你的银行借款成本最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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