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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闲置造成浪费 可通过出租方式盘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 16:14 新浪财经
来源:新浪财经理财诊所 问:本人和老公现年30岁出头(两人都买了社会保险),有两个老人和一个2岁大的儿子。我们拥有两处住房,新房因离市中心较远,虽已装修但并未出租,现在全家居住在市中心的旧房内;手中近20万的存款,其中5万买了新华人寿的红双喜A款,10万今年都买了股票型基金,另有2万投资于股市,活期存款3万,想请教理财专家:我这样的投资状况合理吗?需要做哪些调整呢? 答:从提供的资料看,你家的新房属于重要资产却在闲置,形成可利用资产的浪费,可通过出租的方式盘活,增加收入!另外,你家金融资产的投资结构基本合理,而且具备比较强的增值潜力,不用在大调,在“红双喜”产品到期后,可考虑转为购买债券基金,收益不会降低,而且流动性也比较强!还有,虽然你夫妇都买了社会保险,但家庭的风险保障明显存在缺陷,可考虑增加定期寿险(20年)附加意外险、健康险(根据社会医疗保险情况进行适当补充)。根据家庭经济收入状况,遵循“双十”原则分配保险额度和保险费用,提高家庭的抗风险能力! 王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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