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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专家解答个人如何购汇结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08:42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底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已于今年2月1日起执行。商业银行如何执行这一“外汇新规”,个人又怎样办理购汇结汇手续呢?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的外汇理财专家就老百姓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了解答。

  问题一:个人结汇、购汇手续如何办理?超过部分怎么办?

  专家指出:对个人结汇、境内个人购汇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在总额内,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

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超过年度总额,经常项目按真实性审核的原则办理。

  例如:自费出国

留学生支付境外学校学费和生活费超过5万美元年度总额的,应向银行提供本人因私护照、有效签注、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学费证明等相关材料。

  问题二:2月1日前已办理的是否计入2007年的总额度?

  专家指出:2月1日前个人结汇或购汇数据均不计入2007年的结汇或购汇总额度。各商业银行对结汇或售汇的年度总额的管理采用系统联网的方式,因此在2月1日后发生的结汇或购汇,只要是在同一有效身份下的,无论客户在哪家银行办理均将被计算入内。

  问题三:个人外汇账户是否不再区分外汇现钞和现汇账户?

  专家指出:根据新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从国家外汇管理角度讲,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不再区分外币现钞和现汇账户。但是,由于从银行经营角度讲,现钞和现汇的运营成本不同,因此2月1日以后,中国银行仍会对储户区分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同时采取不同买卖价格(具体按中行当日公布的牌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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