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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房贷两种情况别着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 11:11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月7日专电 (记者 陈光明、王炳坤) 当年申请的房贷,申请人改变主意又想当年归还,却遭到银行拒绝甚至追缴违约金。记者岁末年初在辽宁一些银行采访了解到,不少房贷族就碰上了这样的尴尬。专家提醒,房贷族在两种情况下不要着急提前还贷,要不然可能更不划算。 鞍山市孙先生告诉记者,2006年初他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去年连续两次加息,他想将自己一处店铺出兑后提前还款。可是联系银行后他却被告知,贷款未 满一年不能办理提前还款。记者采访发现,对于贷款不到一年就申请提前还款的客户,大部分银行都有相应的规定。 鞍山一家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解释,每做一笔房贷,银行都要建立一套相应的系统,付出一定的人力资源成本,客户在短短一年之内就提出提前还贷申请,显然打乱了银行的正常计划。因此,大多数银行都会区别对待贷款不到一年就提前还贷的客户,有的银行会对这部分客户收取违约金,很多银行将违约金定为贷款一个月利息的金额;有的银行则干脆拒绝提前还款的申请,即使有极特殊情况,房贷客户也必须得提前一个月交申请,同时还要征得银行的同意。 业内人士介绍,一般而言,不满三年的房贷也不必急于还款。目前,国内大多数月供族选择的都是等额本息还款法,虽然每月还款的金额相同,但贷款初期所还的利息要远远高于本金,随着供楼时间越来越长,供楼者所还的本金比例才会增大。以20年期贷款为例,在供楼前三年里,所还的利息几乎是所还本金的一倍。由于提前还贷还的是本金部分,如果购房者在供楼的前三年内提前还贷,将会发现付给的银行本金并没有减少多少,因为前三年的月供大部分都用作归还贷款利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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