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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避免资金被房产套牢 玩转不动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19:09 上海金融报

  撰文 陆湘锷

  房产之所以又称为不动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变现比较困难,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流动性不强。正因为如此,资金被房产“套牢”的现象就相当普遍。

  比如部分贷款购房者,用自己全部积蓄来付首付,又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的资金收入来还贷款。此时如果再出现新的大宗投资或消费项目,他们就无能为力了。再如一些私营业主,他们将一定比例的资金转成了房产,如果此时出现诸如企业规模扩大、接到大量订单等流动资金需求加大的情况,其周转就捉襟见肘了。

  许多自身拥有房产的人,在急需资金时,可能首先就会想到通过出售房产将不动产转回货币资产。然而,卖房对那些以自住为目的的购房者来说根本行不通,即使对于有条件可以卖房筹资的人来说,他们也很难做到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在时间上完全合拍。由于房产变现并不容易,而投资机会又转瞬即逝,很可能等资金筹齐了,投资机会也没了。

  那么,有没有其他既不用出售房产又可令其迅速变现的途径呢?最简单的办法是以房产抵押的方式向银行融资。

  我们知道,只要具有可靠的抵押担保,从银行获得融资并不十分困难,而房产又是整体价值较高、可贷基数较大的理想融资抵押物。更重要的是,通过银行融资不仅无需卖房,而且“变现”迅速。目前,市面上此类金融工具不少,只要善于合理运用这些工具,给自己的不动产“解套”,让其“生钱”其实也并非什么难事。

  当然,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都各不相同,在选择工具时,还得根据自己的特点“对症下药”。

  首先,根据自己房产当下所处的状态来选择。如果所拥有的房产系按揭购买,且贷款尚未还清,那么,可以选择“加按揭”产品。由于贷着款的房产其抵押尚未完全“释放”,因此,追加贷款的着眼点只是足额贷款与剩余贷款的差额部分。

  具体讲,也就是当初未贷足的,目前已归还的,以及随房产升值的可贷额度上升部分。比如:房产原价80万元,现升值为90万元,当初申请房贷50万元,目前尚余45万元未还清,那么就可以向银行申请最高18万元的(90×70%-45)加按揭贷款。

  其次,根据自己对贷款使用灵活性要求的高低作选择。如果对贷款使用灵活性要求较高,不想受固定的贷款周期和贷款额度束缚,那么,可以选择循环授信的贷款方式。

  所谓循环授信,就是指银行不直接发放贷款而是给予一个授信额度,此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通过循环授信方式,借款人能在额度和有效期两项基本约束条件下,实现最大限度的灵活性,何时借、借多少均由自己做主,而且能够随借随还,无需笔笔申请。

  最后,是根据自己所需的资金量大小来选择。比如,所需资金量如果较大,就可选择工行的“融资金账户”。贷款额度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所抵押的房产,如果是没有贷款的完全产权的房产,其可贷额度当然要比仍贷着款的房产来得多。还有就是可资抵押的房产数量,抵押物越多,可贷额当然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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