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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卖菜一年要交13种费用 引摊入室障碍多多(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10:16 《理财周刊》

  征收标准没个谱

  张妹子记得5年前来到这个菜市场的时候一个摊位所要交的全部费用还只有300元/月,而现在已经涨到了1000多元,“卖菜的利润实际上下降了差不多一半!”然而不直接与各职能部门打交道的张妹子还不知道,这样的价格已经是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全力周旋来的“照顾价”了。

  市场负责人告诉笔者,最令他不明白的就是各个部门究竟是依据什么在向他们收费。以工商管理费为例,去年最初的开价是20万元,在他们的反复交涉下降到了12万元,“到底是不是政府规定的收费呢?如果是,为什么可以讨价还价?”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这位负责人查找了各种文件,最后发现收费依据来自于上世纪80年代的文件——国务院1987年8月5日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及1983年2月5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收费标准及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

  当时,计划经济刚打破,国家允许个人从事手工业及零售商业,但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场所进行,于是产生了个体工商户的市场,这些市场由政府出资建设,并指派工商部门管理,因此要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而从上世纪90年代末政府提出政企分离后,工商局就将直接管理和经营农贸市场的权利连带房产一起出售给了企业。和市场脱钩了,但收费的权力却依然保持着,而且费用每年都在上涨,这实在令人看不懂。让人看不懂的工商收费还有工商许可证的年检费用,这位负责人获悉附近另一个街道工商所年检费用只有150元,而自家菜场却要交200元,“年检收费难道也是没有标准的吗?”

  另一个令人看不懂的费用是垃圾清运费。去年初,环卫向这家市场开出的价码是50万元,“根据规定,每一集装箱垃圾收费标准是600到900元,这个菜场每天有2到3个集装箱的垃圾,50万元已经是内部价了。”虽然在市场的交涉下,垃圾清运费降到了13万元,但工作人员仍然表示不解:环卫部门政企分开本来应该是好事,但现在以企业名义制定的清运费却是原来的2-3倍,职能部门还表示这是企业定价无从干涉,这难道也是改革成果?

  最让人看不懂的还是街道管理费。这位市场负责人告诉笔者,同一公司下属有两家菜场,一家租赁了街道的房子,缴纳了租金,另一家用的是公司自己的产权房,结果街道就来打招呼,要求对这一市场征收10万元街道管理费。此外,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生费、派出所的治安费等等也都让人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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