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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被盗谁负责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9:46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胡义华 实习生王亚欣 陈安)小区物业为美观不让安装防盗网,结果业主家中被盗,该谁负责?昨日,余小姐就此事向本报咨询。 余小姐家住古田二路星田公寓2楼。7月24日深夜,余小姐家中被盗,手提包、现金、银行卡和4部手机被盗走。余小姐认为造成这些损失物业负有不可推卸责任:“搬进来后,本打算安装防盗网,但物业公司却说会破环小区美观,不让安装。” 余小姐介绍,小区当晚被盗的有3家。 对此,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称,业主和物业公司若签有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协议,就有权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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