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婧) 40岁的成年人小强(化名)仍向大款母亲“借”钱生活,几年来累计借款已经高达710万元。昨天,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母子巨额借款案,母亲向儿子讨要部分欠款102万元。开庭时,作为被告的儿子没有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判。
小强的母亲李某已经60多岁了,由于长年经商,家资殷实。李某在起诉书中说,小强自幼受到母亲的宠爱,在家人的安排下在外国生活学习。成年之后,小强游手好闲、不劳
而获,一直依靠家中的资金援助生活。
1999年,小强结婚,次年生育了一对双胞胎。此后,小强夫妇便变本加厉地以“生活有困难”、“为了孩子”为由频频向老母张口借钱,从几万元、十几万元,一直到几十万元。小强借钱的数额越来越大,而且都是有借无还。有时为了达到目的,小强还对母亲进行打骂,大闹母亲的单位,甚至散布谣言,扬言要杀人。
李某还称,自己经常受到儿子的骚扰,只得一次一次地借钱给他。据了解,截至2003年9月,小强已经向老母借了710万元,而且钱都用在四处买房、买车等高消费上。李某已经感到心身疲惫,故将小强诉至法院,要求偿还102万元。
记者获悉,在此之前,李某的儿媳曾经到大兴区法院状告婆婆。其儿媳称,一对双胞胎儿子被婆婆带在身边,但不让她探视,要求李某把双胞胎儿子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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