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网上银行提取款漏洞 两只网虫联手盗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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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11:56 三湘都市报 | |||||||||
本报7月19日讯(驻常德记者 陈亚静 通讯员 严豫军)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网监大队经过2个多月的连续奋战,今天成功破获一起利用网络技术窃取银行资金的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刘科、苏志军落入法网。 账上巨款不翼而飞
今年4月26日上午9时,常德市民黄某在工商银行鼎城支行阳明路分理处办理开户,存入现金37000元,并办理了1张灵通卡。4天后,黄某前往银行取款时,却发现卡上余额只有300元,账上资金36700元不翼而飞。黄急忙来到鼎城区公安局报案。 “4•30”网上窃取银行资金案在常德市乃至全省均为首例,社会影响极大。在省公安厅部署下,常德市、鼎城区两级公安网监部门迅速成立了5人专案组,辗转长沙、湘潭、株洲、杭州等地展开追查。 两地联手高科技作案 6月底,专案组将作案对象锁定为鼎城区市容局城管2中队干部刘科和韶山市铁通公司代办员苏志军。7月8日,犯罪嫌疑人刘科在常德被捕。7月16日,专案民警在韶山市抓获犯罪嫌疑人苏志军。经审讯,2人对其利用网络技术窃取银行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参审民警介绍,刘科与苏志军以前并不相识。今年3月,2人在上网聊天中感到“相见恨晚”,并交换了电话号码。因均具备一定网络信息技术,2人在交谈中发现,网上银行的提款、取款操作程序上存在漏洞,遂一拍即合决定网上窃取银行资金。 刘、苏2人马上进行分工:刘负责窃取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号码,苏负责在网上银行窃取资金,事成后的赃款2人“三七分成”。4月26日上午,刘科假装存款,尾随失主黄某来到银行,并将其银行账户和身份证号码窃取,然后立即将信息告知韶山市的苏志军。当天下午,苏便为黄某开通了“网上银行”服务,随后利用相关技术将黄的存款分批窃取,转存至他在长沙的个人账户。得手后的苏志军按照事前约定将6000元赃款存入长沙某超市的存物箱,并将开箱密码用电话告知刘科。4月29日,刘科赴长沙取出了6000元赃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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