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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靠收取小食费和湿巾费 中型餐厅1年多赚18万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09:53 每日经济新闻
仅靠收取小食费和湿巾费,一家中型餐厅一年就多增收18万元。《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调查发现,目前沪上有部分餐厅在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加收小食费、餐具费、湿巾费等,这笔费用日积月累可为餐厅的业绩贡献不小。 “我们明明只点了78元的菜,结帐时却莫名其的被要求多付5元钱。”宋先生说,近日他与朋友在位于肇嘉浜路乌鲁木齐南路路口的一家餐厅就餐,刚坐下,一服务员便立马一声不吭地递上三碟小食和两包湿巾,他们当时并没在意,可最后结账时,却发现账单上多出5元费用,宋先生这时才被告知:小食和湿巾都要收费的,三碟小食收费三元,每包湿巾收费一元。当他质问餐厅为何不在用餐前就告知时,服务员说该餐厅一贯都是如此,客人接受了这些小食和湿巾就必须付费。宋先生对餐厅的这一做法表示很满意,觉得这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记者随后以顾客的身份来到这家餐厅,经调查发现,该餐厅的确没有很好的履行事先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只有当一些知情的老顾客主动提出不需要小食和湿巾时,服务员才会将其撤下。据调查,该店共有约25张桌子,平均每天翻桌3至4次,每天客流量约300多人,若按照每桌一份3元小食计算,一年就能多增收8万多元,如再加上每人一包湿巾的费用,该餐厅仅靠小食和湿巾,一年就有近18万元的销售额。 记者发现,目前不少餐厅都有加收小食费、餐具费、湿巾费的现象,而有相当一部分餐厅并没有履行事先告知消费者的义务,虽然一些餐厅会将这部分收费放进菜单中,但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大部分消费者并不会去留意菜单中这些收费,这就让不少商家钻了空子。 徐汇区价格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有知情权,有决定消费什么的权利,即使菜单上标明了这部分费用,但作为餐厅还是应该事先口头告知,让顾客明白消费。而作为顾客,在就餐前也应仔细查看菜单上是否有对小食、餐具、湿巾等标价后,再决定是否消费,万一遇到像宋先生这种情况,消费者也不必当场与商家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可以保留票据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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