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人公司”的诱惑有多大?来自工商部门的消息称,从元旦起至本月12日,仅市区核准的“一人公司”已达13家,新《公司法》对个人创业产生积极影响。
今年1月1日,温州市民王毅诚率先成立“一人公司”———温州温信电脑租赁有限公司,这是新《公司法》实行后全国成立的首家“一人公司”。在没有成立公司之前,王毅诚从事电脑租赁生意已有2年多时间。对未来,王毅诚充满信心,“北京、上海的电脑租赁公
司,电脑多达1000至2000台,我现在才100多台,还有很大市场空间。”
新《公司法》今年1月1日面世,其中有关“创业公司”相关条款的修改格外引人注目。其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允许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调整到3万元等。修订前的《公司法》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至少要两个人,因此个人以前只能成为个体工商户或创办个人独资企业等非公司组织。
办公司门槛降低后,对个人创业产生了积极影响。元旦至今,仅市区核准登记的“一人公司”已达13家,而预登记的就更多了。他们中以个体户升为公司的居多,经营范围涉及制鞋、制衣、轻工制造等行业。
对创业者来说,门槛降低,在经营中拥有更多自主权,能更灵活地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也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扩大投资渠道。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人公司”有利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创业。据悉,目前温州的个体户户均注册资本已超过4万元,今后将会有更多的个体户升级开公司。
采访中,也有不少个体户对“一人公司”持观望态度,或明确表示不愿“升级”,他们当中不少人家底厚实,有的已完全具备开办私营企业的条件。叶慧媛潘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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